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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楼出租牟利 分租人不肯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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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我住的政府楼,是一个人分租给我的,现在二房东要赶我走,怎么办?”日前,一名中年广东男子到联成公所求助。

图为位于下东城的史密斯政府楼。
图为位于下东城的史密斯政府楼。(大纪元图片库)

政府楼(public housing)所收的租金由政府出资补贴,且水电全包,旨在使穷人也能“居者有其屋”,属于政府福利的一种,因此公屋不能出租,只能自用。如果住客将所住单位出租或分租牟利,就是违法行为。

这名中年男士所住的政府楼单位,房屋局只收数百美元月租金,而住户若非法出租,则可以无本生利,盈利多达数倍,因此一些政府楼住户利用政府监管不严,铤而走险。

再加上现在纽约市租金高企,一批无力负担私人楼租金也不符申请政府楼资格的打工仔,宁愿非法租较便宜的政府楼,也不愿意租其它房。他指二房东收他1,500美元月租,又包水电,还是较同区私楼便宜,且交通配套完善,因此他不想搬走。

“那就不要交租,让他告你,看他怎么样?”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说,通常他不会教人“不交租”,但是该政府楼住户自己买了房,却把纳税人出钱提供给穷人居住的房屋“放盘”出租,住户与租客双双有罪。既然二房东违法,那就当一回无赖房客。

“我不应该教人不交租,不过,非法出租政府楼真的很不应该”,赵文笙说,如果二房东当真去告这名赖租者,法庭就会勒令中年男迁出,但也会将该房屋收回,提供给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和贫困家庭居住,那也是做了一件好事。◇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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