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03月28日讯】监察院将针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声请释宪。时代力量籍立法委员黄国昌今天说,监察院是以什么资格及理由,突然要申请大法官解释,“非常不解”,时力认为党产条例并无违宪问题。
监察委员仉桂美、刘德勋调查,“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于民国105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后,行政院除怠于移请覆议及声请释宪外,并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违反“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限制,调查报告于内政委员会通过后,送交院会,经修正后通过,向大法官声请释宪案。
时代力量上午举行党团大会会后记者会。黄国昌表示,声请释宪后有一定要件的资格要求,除了一般人民用尽司法救济途径,判决确定后可声请释宪外,一般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发现疑义时也能声请释宪,监察院“适格在哪里?”他还没看到完整释宪声请书,“有点难以理解”。
黄国昌说,不当党产处理条例的合宪性,在立法院审议过程中已经过充分讨论。时代力量认为党产条例“没有涉及违宪问题”。至于中国国民党指涉党产条例违宪的指控,不是欠缺法律依据,不然就是相当空泛,对党产条例的解释、运用出现相当大的误解。
他也说,针对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采行的各种措施,国民党也依程序向行政法院提出党产会行使职权上不当之处,但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对党产会有关特定银行户头、支票提领上,行使职权合法性,已做出清楚说明。(转自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