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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院声请党产条例释宪 台政院: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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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郭曜荣、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监委仉桂美、刘德勋调查《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以下称《党产条例》),认为该条例有违宪疑义,并于3月14日监察院院会经修正后通过,向大法官声请释宪案,对此,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表示,尊重大法官的决定。

监委认为,《党产条例》于2016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后,行政院除怠于移请覆议及声请释宪外,并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违反《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限制,调查报告于内政委员会通过后,送交院会,经修正后通过,向大法官声请释宪案。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监察院声请《党产条例》释宪是其权力,行政院尊重,但监察院对行政院的一些指责,已违反现代民主法治国权力分立的《宪法》原则,对此深表遗憾。

绿委:捞过界

对此,立法院民进党团28日召开记者会批评,监察院是逾越宪政分际、介入立法权,违反宪法五权分立原则;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则说,肯定监委有道德勇气实践依法治国原则,并呼吁政府不要透过放话等形式,企图左右监委的自由意志。

绿委叶宜津说,《党产条例》是为了解决党产问题,让民主更加巩固,但监察院所提出的释宪案,却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做出不是宪政体制下应有的行为,明显已失格。

立委庄瑞雄也认为,《党产条例》是立法权集体意志的最后决定,监察院对此提出释宪案是“捞过界”的行为,是标准违宪行为;立委陈其迈也说,监察院职权是弹劾、纠举、审计,且依照《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本案也完全不符合要项,若不适可而止,“离监院废止也不远了”。

不过胡文琦认为,监委所提出的相关疑义,包括违反无罪推定原则、追溯期限的无限上纲等,都是国民党先前一再质疑《党产条例》违反法治基本精神的部分。他强调,国民党开大门走大路,不怕被检验,期盼将一切摊在《宪法》下检视。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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