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林克颖引渡案 英最高法院6日开庭审理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03月07日讯】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以台湾监狱条件违反人权为由,拒绝引渡服刑,苏格兰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不需引渡,苏格兰检方代表台湾官方上诉,英国最高法院6日开庭审理。

6日的开庭审理,由苏格兰总检察长沃尔夫(JamesWolffe)代表台湾出庭,5名法官会审,攻防焦点在于若林克颖回台受刑,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双方各自陈述约90分钟,林克颖并未现身。

法界人士表示,判决结果短至数周、长至数月才会出炉,目前难以推估。

林克颖于2010年3月25日酒驾撞死黄姓送报生,2012年7月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刑4年,2012年8月他冒用友人护照潜逃到苏格兰。

2013年10月16日,台湾与英国破天荒透过异地换函方式签署“关于引渡林克颖暸解备忘录”,是台湾首度和非邦交国家签署引渡个案备忘录。备忘录当日生效,隔天苏格兰警方逮捕林克颖,爱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羁押,法务部随后正式提出引渡林克颖回台服刑请求。

2014年6月11日,位在爱丁堡的苏格兰地方法院判决林克颖必须被引渡回台湾服刑,林克颖不服上诉,引述3个理由,包括质疑台湾的法理地位,批评台湾法院未给予他公平审判,及在台湾服刑有生命安全威胁,声称在台北监狱状况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使受非人道的或侮辱的待遇或惩罚”。

去年9月23日二审宣判,英国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中确定台湾的法理地位及林克颖在台湾确实获得公平审判,但以台湾的监狱状况仍有疑虑,判决林克颖暂时不需被引渡到台湾,并给予林克颖交保,条件是他必须交出护照,并每周到爱丁堡警察局报到。截至交保前,林克颖遭英方羁押时间超过2年11个月。

在中华民国外交部、法务部与驻英国代表处协调努力下,苏格兰检方代表台湾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

另外,法务部针对林克颖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潜逃出境的罪责部分,去年6月向英国提出第二次引渡请求,希望引渡林克颖回台接受审判。此案已进入爱丁堡地方法院审理程序,争取将林克颖引渡回台。(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