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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颖引渡案 台法务部:遗憾 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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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23日讯】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引渡案,苏格兰高等法院今天判决林克颖暂时不需引渡到台湾服刑。法务部表示遗憾,也说会和外交部等单位提出上诉,将林克颖引渡回台。

位于英国爱丁堡的苏格兰地方法院,2014年判决林克颖必须被引渡回台湾服刑,林克颖不服上诉。苏格兰高院历经2年多审理,今天法官以台湾的监狱状况仍有疑虑,判决林克颖暂时不需被引渡到台湾。

高院今天同时审理林克颖保释申请案,裁定林克颖向高院交出护照后,每周到爱丁堡警察局报到一次,即可保释;不过,由于中华民国政府向英国第2次提出引渡请求将林克颖在台湾受审,林克颖被苏格兰地方法院羁押,林克颖必须向地方法院提出保释申请,因此今天未被当庭释放。

对此,法务部指出,本案引渡程序均须依据台英两国法律规定进行,但因苏格兰法制就上诉最高法院设有严格限制,会速与外交部、驻英国代表处、驻爱丁堡办事处及苏格兰检方密切联系,洽请苏格兰检察机关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全力争取撤销此次裁判之机会,以期将林克颖引渡回台,实现司法正义。

法务部表示,会尽速搜集相关资料,送请苏格兰检方就林克颖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引渡案,向苏格兰地方法院提出补充说明,以利该案之审理。

法务部也说,英方承认中华民国司法高权并肯定司法判决符合公平审判程序、苏格兰政府在行政审查后准许引渡林克颖,均为中华民国在司法互助上的重大突破,而林克颖就中华民国法院判决4年徒刑,因本件引渡案,迄今业遭英方逮捕并羁押逾2年11月。(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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