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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蝠𫚉外销?台农委会:不发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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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去(2016)年7月渔业署开始实施“鬼蝠𫚉渔获管制措施”,为保育鬼蝠𫚉资源踏出第一步,不过仅规范渔业人或渔业从业人员于1天内完成通报。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表示,农委会仅规定1天内要通报,并没有规定要放回,捕获的鬼蝠𫚉恐被卖到国外。农委会渔业署表示,政府不会出示准许出口文件,年底前将预告禁捕。

2016年7月渔业署开始实施“鬼蝠𫚉渔获管制措施”,但仅规范渔业从业人员必须在1天内完成通报,否则可依《渔业法》处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罚锾;渔民完成通报后,即可拍卖及利用鱼体。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表示,今年1月又有高雄渔民捕获2尾重量共超过1千公斤的鬼蝠𫚉,被在渔港当场宰杀贩售,因未通报而遭渔业署裁罚;同月,台南也捕获1尾600公斤鬼蝠𫚉,渔民通报后,渔业署指示“没有学术需求”,因此也被当场宰杀贩售。

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及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强调,“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规定,出口国必须出示官方证明文件,呼吁农委会不要出示文件,并应公告禁捕“鬼蝠𫚉”及“巨口鲨”、“大白鲨”、“象鲛”等大型海洋生物。

渔业署副署长王正芳表示,经确认有此事,不过,农委会并不会出示文件,同时已派员与渔民沟通,协助救伤后要野放回海洋。◇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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