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立院三读老屋重建最多十二年房屋税减半

人气: 2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7年04月25日讯】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奖励条例,在施行5年内申请重建,房屋税及地价税可减半征收2年;如果所有权未移转,还可享最多10年房屋税减半征收。

三读通过条文明定,适用对象分为3大类,第1类是不符合建筑法、灾害防救法等,需限期或强制拆除者;第2类是安全性能评估未达最低等级者;第3类是屋龄30年以上,经结构安全性能评估结果,建筑物耐震能力未达一定标准,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设置升降设备者。

三读通过条文明定,重建计划内建筑基地,给予适度建筑容积奖励,但不得超过建筑基地1.3倍基准容积,或建筑基地1.15倍原建筑容积。如果在条例施行3年内申请重建,还可额外获基地基准容积10%奖励;建蔽率及建筑物高度,则授权地方政府酌予放宽。

租税减免部分,条例施行后5年内申请重建者,重建期间土地免征地价税;重建后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半征收2年;在减收的这2年中,建筑物所有权人未移转所有权,还能延长房屋税减半征收优惠,但最多以10年为限。

条文明定,依本法申请重建时,需全体土地或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本法施行期限到中华民国116年5月31日止,也就是在新法施行10年内若未提申请,不再享各种优惠;老屋重建时得合并邻接建筑物基地或土地办理,但加总超过1000平方公尺部分,不再提供容积奖励。

为保障社会弱势者,条文明定,主管机关应依住宅法规定,提供重建计划范围内经济或社会弱势者社会住宅或租金补贴。

另外,办理结构安全性能评估机构或人员,若不实签证或出具不实评估鉴定报告者,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