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携药品通关 要附上诊断证明或处方笺影本

人气: 516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民众出国观光旅游,有时会携带自用药品出国,也有可能在国外就医或购买当地的药品回国;但因各国对旅客携带药品入境的管理法规不同,如未符合入境国规定,有可能违法受罚。嘉义市政府卫生局提醒民众,如要携带少量自用药品出入境,应备有医疗院所的诊断证明或处方笺影本等证明资料,以便合法通关。

世界各国针对管制药品出入境的管理都相当严格,以美国为例,入境旅客如因健康状况而须携带管制药品(如安眠药等),所携带之份量限于合理使用者,并应携带药品处方或医师证明,且须于入关时申报。另外,国人如于国外就医后,因治疗所需携带管制药品回国,必须依照我国海关入境报关须知,仅以治疗本人疾病为限,须凭当地医疗院所的证明,携带量不超过该医疗证明的处方量,且药品应随身携带,不可以航空邮寄或快递方式寄送。

嘉义市政府卫生局再次呼吁,国人出国旅游或洽商,若有需要携带个人药品,建议随身携带原主治医师所开立诊断书正本或处方笺影本,若属第1级至第3级管制药品〔管制药品品项可至食药署网站(http://www.fda.gov.tw)/业务专区/管制药品组/管制药品分级及品项查询〕,则需携带食药署开立之证明文件,以资证明;必要时亦可于出国前,查询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http://www.boca.gov.tw﹞/旅外安全资讯-各国暨各地区签证、旅游及消费者保护资讯,了解入境当地国是否有特殊规定,以免误触法律。

责任编辑:王愉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