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注意 非自用钻石逾50万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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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6日讯】配合新修正洗钱防制法,台北关表示,从28日起包括钻石、宝石及白金总价值超过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并有被洗钱之虞物品,都需要向海关申报。

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今天表示,这项配合新修正洗钱防制法的规定从28日实施,将原通报办法的名称修正为“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

台北关指出,旅客出入境携带或货物运送、快递、邮寄下列物品,应向海关申报,其中包括总价值逾新台币10万元现钞、总价值逾2万元人民币现钞、总价值逾等值1万美元外币、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现钞、总面额逾等值1万美元的有价证券、总价值逾等值2万美元的黄金。

另外,钻石、宝石及白金总价值超过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并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的物品,都要向海关申报。

台北关表示,倘若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的新台币、人民币、外币及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由海关没入。另外,有价证券、黄金、钻石、宝石及白金等物品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处以超过限额部分等额罚锾。(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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