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二读 前瞻每期程上限4年4200亿

【大纪元2017年07月05日讯】立法院院会今天经表决,二读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草案第7条条文草案,中央政府依本条例支应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以4年为期程,预算上限为新台币4200亿元。

二读条文规定,中央政府依本条例支应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以4年为期程,预算上限为4200亿元,期满后,后续预算及期程,经立法院同意后,以不超过前期预算规模及期程为之,并以特别预算方式编列,分期办理预算筹编及审议;预算编制不受预算法第23条,不得充经常支出规定限制。

二读条文也规定,经费来源得以举借债务方式办理,每年度举借债务额度,不受公共债务法第5条第7项规定限制。中央政府总预算及特别预算于条例施行期间举债额度合计数,不得超过期间总预算及特别预算岁出总额合计数15%。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第三读会,除发现议案内容有互相抵触,或与宪法、其他法律相抵触者外,祇得为文字之修正。立法院院会预计稍后将进行三读。(转自中央社)

相关新闻
徐国勇驳陈为廷  前瞻没有区段征收
不满前瞻  蓝委下午抢先站上主席台
陈为廷批前瞻区段征收 台政院驳斥
推动航太产业 盼提升制造维修竞争力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