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特别条例过关 政院:如期推动建设

【大纪元2017年07月05日讯】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今天表示,感谢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与行政院草案在意旨上是一致的,连续二个四年期程、共八年8400亿元,政院会如期如质推动各项建设。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明定前瞻建设项目共8项,包括轨道建设、水环境建设、绿能建设、数位建设、城乡建设、因应少子化友善育儿空间建设、食品安全建设、人才培育促进就业之建设等。前瞻特别预算以4年为期程,上限为新台币4200亿元,期满后,后续预算及期程,经立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超过前期预算规模及期程为之。

对此,徐国勇表示,特别条例规定在前瞻特别预算执行期间内,不排除公债法举债上限,意即举债平均不能超过岁出15%流量及前三年平均GDP的40.6%,因此绝对不会有债留子孙或额外举债的问题。

徐国勇说,特别条例的立法意旨在于要让国家基础建设能够“实质”进行,且行政院的特别条例草案本来就是规划将预算分四期送立法院审议、监督,因此实质上立法院三读通过的特别条例与行政院草案在意旨上是一致的,行政院感谢立法院通过连续二个四年期程、各4200亿,共计八年8400亿的特别条例,行政院会如期如质推动各项建设。

他说,国际上WEF(世界经济论坛)、IMD(洛桑管理学院)的世界竞争力报告都指出,当前台湾基础建设相对落后,相信前瞻这八项建设必能提升台湾竞争力。(转自中央社)

相关新闻
台湾竞争力下滑 台联:ECFA效应是祸根
胡胜正:台湾竞争力下滑才是关键
陈建仁:发展亚洲硅谷  提升台湾竞争力
提升台湾竞争力 蔡英文:考虑到台中设研发基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