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批追讨DQ议员薪津无理

质疑图令他们破产无法参加补选 指应追究梁君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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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将于本月底召开会议,讨论“DQ案”后4名议员及办公室的薪津安排。被DQ的4人及民主派议员批评政府政治打压,试图令4人破产无法参加补选。并指追讨薪津荒谬,应由立会主席梁君彦负起罪责。

昨日多位民主派议员陪同被DQ的社民连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召开新闻发布会。他们强调“DQ无理,追讨薪津荒谬,要求行管会公正处理,立法会主席不能卸责”。

梁国雄表示,他们4人被DQ前一直履行议员职责,用津贴聘请的职员也是为香港人服务,认为事实上给他们薪津的并非政府而是选民。又指4人的宣誓案官司输了,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被司法复核监誓无效,应该追究梁君彦,“行管会首先应追究梁君彦,为何失职。第一,监誓错误。第二,作为一个立法会主席为何没有打官司,维护立法会的尊严,和为自己的决定辩护,他不做这件事是一错再错。”

梁国雄:政府有权不追讨

他并强调,真正应负责任的是特首林郑月娥,批评她伪善,是“蛇蝎之心扮羔羊”,因政府有权以公众利益为由不追讨,质疑林郑意图令4人破产无法参加补选,“你是否要追讨那些薪酬,用追溯力继续进行政治压迫,使那4位议员破产,使他们没可能再对选民负责,她是否不想我们补选?是否用要立法会这把刀杀了我们?

刘小丽也认同,一切责任皆在梁君彦及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因他们是在两人监誓下履行职务。姚松炎则表示,法庭推翻梁君彦的决定,即是梁要承担决策错误的后果。又强调,无论是否有签合约,只要在双方同意下提供服务,在合约法下都应有报酬,故不存在讨回DQ议员薪金及支出。

强调4人一直实行职责

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指,在DQ案判决之前,整个立法会的同事皆承认4人履行职责,“如果你说行管会要追他们,他们又要追立法会主席,又打官司又浪费公帑,这个就真是大灾难了。”

社福界议员邵家臻劝告建制派议员不假惺惺,提出所谓的“中间落墨”建议,“只是向4人追讨他们的薪酬,不追讨办公室开支。但我觉得这个是大是大非的事,没有中间落墨的,这表面上是中间落墨,实际上其实是暗插一刀,我觉得是不能够接受的。”

民主党尹兆议员坚强调4人在官司结束前不可选择停工,在立会的工作皆是立法会整体决定,在情在理都不应追讨薪津。党友许智峯质疑若要追讨薪津,是否他们投过的票、发言以至涉及的文件都当作无效?“我觉得逻辑要一致,否则我觉得公众是不会接受的。”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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