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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缴纳 逾半户数缴不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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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11日讯】财政部今天公布105年房屋税实征税额新台币730亿元,年增5.1%,其中税额在4000元以下的户数约434万户,占应税总户数53%,税额超过万元以上户数仅占12%。

房屋税为地方税,为地方政府重要财源,计税方式是“房屋评定现值”乘上“房屋税率”所得出的金额。其中的房屋评定现值,是由“房屋标准单价”乘上(1- 房屋折旧年数X折旧率),再乘上房屋面积与路段率,所算出来的房屋价值。

原则上,地方政府每3年调整一次房屋标准单价,调整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新建案,就必须适用新的房屋标准单价,因此缴的房屋税会比同面积、地段的旧房高。然而,地方政府多年未调整房屋标准单价,导致房屋税税基过低。

为让房屋税“回归正轨”,台北市政府“开第一枪”,在103年7月大幅调高房屋标准单价,为此万豪酒店董事长刘文治更多次公开发声,指出房屋税过重令他“吃不消”;前行政院长陈(冲)也因房屋税议题杠上财政部,认为必须检讨房屋税税制。

不过,从财政部公布的105年房屋税统计来看,地方政府调升房屋标准单价,对一般民众影响有限。根据统计,105年房屋税实征730亿元,年增5.1%,其中税额在4000元以下的就有434万户,占整体缴税户数的53%,等于全台一半以上的的缴税户,所缴纳的房屋税都在4000以下。对照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价,房屋持有税相对轻微。

至于房屋税超过一万元以上的户数,则有95万户,其中以台北市19万户最多、新北市17万户次之,高雄市与台中市各有13万户,约占应税户数的12%。财政部官员表示,税额较高的房屋,多属于房屋标准单价调升后落成的新屋,以及面积较大、地段较好,或属于“高级住宅”定义的房屋,对一般自用住宅及旧屋税额增加有限。

财政部官员强调,部分人士担忧地方政府调高房屋标准单价或路段率,将导致房屋税额暴增,不动产重税时代将临。但其实地方政府会考量地方发展需要,谨慎评估调整力道,尽量将对民众影响降到最低,并让不动产持有税制逐渐合理化。(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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