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正述】商之三十:纣王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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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王出名的,是他的耽于享乐和昏庸,《史记‧殷本纪》是这样记载的:“他喜欢酒、淫靡的音乐,迷恋女人。尤其宠爱妲己,唯妲己的话是从。于是,他要乐师涓作新的用于享乐的曲子、华丽夸张的舞蹈。他加重赋税,用来充实鹿台的钱财和钜桥储存的粮食。他多方收集狗马和奇玩,将这些充满了宫廷。他扩建沙丘和花园楼台,捕获很多飞禽走兽养在里面。他侮慢先祖和神灵。他整日在沙丘玩乐,在池里灌满酒,把肉挂得像林子,叫男女脱光衣服相互追逐,通宵饮酒取乐。”

还有一段描述:“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 鄂侯争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

这段拆开来说:

──当时,百姓对纣王恼怒怨恨,诸侯也有背叛的,纣王因此加重刑罚,发明了炮烙之法。

“炮烙”之刑有两种说法,一是在铜柱上涂满油,用炭火烧烫,令犯人赤足在铜柱上走;另一种也是烧烫铜柱,令犯人在柱上爬行。两种都是必定难在铜柱上停留的,滑下去便跌到火炭里烧死。

西伯昌、九侯、鄂侯是纣王时期的“三公”。史料所限,三公的职权无从得知,可以看得出的是,这三公都是诸侯国君长,是高爵尊的诸侯,是商朝的大臣,也拥有自己的国家。

九侯把女儿嫁给了纣王,因为这个女孩不喜欢淫乐,纣王就把她杀了,顺带把九侯也杀了。杀了还不算,把他“醢”了──剁成肉酱。

鄂侯为此与纣王争论,态度强硬,言词激烈,纣把鄂侯“脯”了──做成肉脯。

西伯姬昌,也是后来的周文王,暗自为此叹气,纣王的近臣崇侯虎把这事报告给纣王,纣王把西伯囚禁起来,关在羑里。羑里是纣王的监狱,离纣王的住处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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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王将西伯姬昌关在羑里。图为西伯姬昌彩像,明人绘。(公有领域)

西伯在羑里期间,咽下儿子的肉做成的肉羹,完成了旷世之作《周易》;他的属下在外面多方营救他,寻觅到美丽的女人、奇异的玩物、善跑的良马等等,拿去献给纣,七年后,纣释放了西伯。西伯出狱后,将所属的一片土地献给纣王,用以申请废除炮烙。纣王同意了他的请求,又赐王家的弓箭大斧给西伯,以表示从此以后西伯的地位更高,可以自行出兵征伐其它诸侯国。

一段不长的描述,包含的事不少。

司马迁有一条史学方法论:“夫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于六艺,诗书虽缺,然虞夏之文可知也。”──凡是有学问的人,读书都极为广博,特别以六经为据考证采信,虽然诗书缺乏,但是虞唐、夏代的文章也是可以了解到的。”

通常意义上说,“六艺”,是指周朝官学的六门功课“礼、乐、射、御、书、数”。而史记这里说的实际上是孔子教学的六个课本,被汉代以后儒生尊为“六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乐经》《春秋》的合称,是“五经”的前身,因为《乐经》佚失,后来就变为五经了。

司马迁写史记,遇到一个严重问题:史料不足。他写上古三代史的时候,见到的书面史料可能还没有现代的历史学家多,因为该埋的埋到地下去了(比如甲骨文和青铜器等等),没有埋的不足以窥得全貌。但他能听到的有关上古三代的传说应该会比现代学者能听到的要多得多,可惜他没能更多地采信。他在史记的序言中道出解决之道,是“略推三代”,道理不能说没有,问题是有的时候会推错。

对纣王最早的控诉来自西伯姬昌的儿子周武王,最原始也最直接,至今还留存于世,在收录文诰的《尚书》里,篇名是《牧誓》,罪名和司马太史的记述大不相同。

周武王画像,明人绘。(公有领域)
周武王伐纣之前,控诉纣王四宗罪。图为周武王画像,明人绘。(公有领域)

征伐纣王之前的誓师,武王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土。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

──如今商王一味听信妇人的话,昏聩地弃祭祀于不顾,昏聩地弃先王的后裔、同宗的长辈和兄弟于不用,对从四方逃亡而来的罪犯,却任用、提拔,让他们担任大夫、卿士之职,使他们得以暴虐地对待诸侯百姓,在都城为非作歹。

很清楚的四条罪,1. 惟妇言是用;2. 祭祀不修;3. 不任用亲族;4. 收容并任用罪人。

显然,《史记》采信的素材比之丰富得多。按理说,在时间上最靠近,文字上也显得中肯可信得多。

这是又一桩公案,因为历代都有人为纣王抱不平。

见于经典的,最早是孔子的高足子贡,他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商纣的不善,不如说的这样严重。因为君子憎恶居于下流的,所以把天下的恶都集中到他身上。”

到了明朝,学者罗泌《桀纣事多失实论》指,纣王之罪与夏桀王之罪如出一辙,桀纣不分。

民国时的一位学者颇有耐心,将史书中纣王的罪名作了统计:罪名共有70项,最早的《尚书》中列了6条,到战国时增加了27件事,到西汉时代,书籍中又增加了23件事,再到东汉时又增加1件事,及至东晋,再添13事,商纣王的形象是这样一步步演化来的。他的《纣恶七十事发生的次第》说:“现在传说的纣恶是层累积叠地发展的。时代越近,纣罪越多,也越不可信。”

虽然这位学者的相关理论,是基于浮躁、简单而败家子气的疑古思想和舶来的,同样粗陋而邪见的进化论,在当今已被大多数严肃的学者所否定,但对他研读史料的努力和洞察,我们还是应该酌情而论的。

且慢,周武王指控的罪名是4条, 怎么变成5条了?因为《尚书》中还有其它篇章提到商纣王,比如《酒诰》、《多方》等,是周武王、周公的谈话、训诫之类的记录,里面还有两条《牧誓》中没有的,可能誓师大会的即兴发言,周武王忘记提了,是为:5. 酗酒。难怪大禹王在很久以前就预言:“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于是下诏令仪狄不要再酿酒了。历史的演绎和铺排,真是严谨而生动。看似偶然,却都真是明明白白的,一幕幕演给后人看。

《尚书》中还有一篇诰文,和《牧誓》一字之差,名为《泰誓》,也称《太誓》,据称是周武王灭商朝建周朝后,第二年观兵于盟津时的训言,里面也提到纣王的恶事,因为后人造凿痕迹太重,历史上就被认定为伪作,近年来《清华简》面世,发现伪作者误把其它篇章的段落纳入《泰誓》,如今史界已不再采信它的内容,这里也就无视它了。#

参考文献:
1.《史记》
2.《论语》
3.《顾颉刚古史论文集》
4.《清华简再现<尚书>佚篇》

神传文化之中国历史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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