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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泰勒丝后 梅姨将名字注册商标

继泰勒丝后 梅姨将名字注册商标
美国演员梅莉‧史翠普资料照(Meryl Streep)。(JUSTIN TALLISJUSTIN TALLIS/AFP)
黄钟
2018-01-30 22:21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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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钟综合报导)68岁奥斯卡影后“梅姨”梅莉‧史翠普(梅姨,Meryl Streep)申请将自己名字注册商标。路透社报导,她22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申请,要求在娱乐事业、电影演出、演说邀约以及亲笔签名上,将“梅莉‧史翠普”这个名字注册商标。

报导指出,只要该项注册获准,未来上述活动只要出现梅莉‧史翠普的名字,都要支付275美元(约8026元台币),至于为何在演艺生涯这个阶段申请商标?梅莉‧史翠普的律师尚未回复相关问题。梅莉‧史翠普纵横舞台剧、影坛和小萤幕40载,共拿下3座奥斯卡小金人、3座艾美奖、8座金球奖,以及一座金球奖终身成就奖。

她今年以《邮报:密战》(The Post)的表现,第21度入围奥斯卡金像奖,刷新影史及她个人纪录。过去有许多知名艺人为保护智慧财产权,将名字或口头禅注册商标,以防止他人未经同意擅用,或从标有他们名字的产品上赚钱获益。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纪录,人气歌手泰勒丝(Taylor Swift)过去10年提出约60个注册商标申请,例如歌词“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Where you been?”等用在服装、发饰、配件和笔记本等用途。◇

责任编辑:梁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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