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交警办公楼内爆反杀案 警察现场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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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纪元2018年10月11日讯】日前,一起黑龙江“反杀”案的现场视频曝光。在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办公楼里,一人因口角动刀子,另一人抢下刀子反刺对方,致其伤重而亡。一警察在现场非但不予制止,反而迅速转身躲开。

据澎湃新闻10月10日报导,这起“反杀”案至今未了。目前,该案二审开庭将满4个月,尚未判决。

“反杀”案案发于2017年4月6日傍晚,涉案的双方黄海龙和冯思铖因各自亲友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在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发生口角。曝光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日18时54分32秒,二人正在争吵,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察出现慢慢走向二人。40秒时,有人拉开了冯思铖,警察也站在了二人旁边,但警察的到来后却没有制止双方。44秒时,冯思铖越过拉架人的右侧,上前拿随身携带的尖刀捅了黄海龙。

46秒时,该警察见状不妙,撒腿就跑,2秒钟即消失在现场视频中。

随后,黄海龙将冯思铖反抵到墙上,54分54秒~57秒,黄海龙拳击并踢打冯思铖,55分00秒,黄海龙被多人拉开。整个过程总共约有16秒,从画面看至少8人上来拉架。55分33秒,被刺淌血的冯思铖倒地。

报导说,黄海龙的肚子和手出血(后腹部损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同伴带他去医院。出了交警队,黄海龙拨打了110,没打通,告诉另一人拨打120,让120对冯思铖急救。

案发后,黄海龙共赔偿被害方各种损失40万元,富锦市公安局赔偿被害方80万元。获赔后,冯思铖家属出具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认为死者亦有过错,黄海龙具备防卫情节,称“判决黄海龙无罪或者缓刑我们也没有异议”。

然而,2018年4月,黄海龙被以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六年。黄海龙不服,提出上诉。6月11日,二审庭审中,黄海龙反刺是否属正当防卫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此案引发网民热议。多数网友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死者在警察(交警也是警察)办公大楼内公然行凶,受害者在被刺伤腹部要害的情形下为阻止死者行凶,将其击伤致死。”“从被刺到刺人前后只有16秒!这完全是本能的自卫反应!怎么可能是故意伤害!”

江西省赣州市网友表示,“在交警队都敢捅人,已视警察透明了。受害者还能傻乎乎地等待警察来保护,还是先选择自保呢?”

网民@淡定人生1966说: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怎么会有社会人员前来帮忙并携带凶器?在公安机关内持凶器且伤害他人,被害人夺刀自卫怎么就成了罪犯?这样的法律怎么可能伸张正义和体现公平?!

也有网友表示,“注意一个要点,事发地点在警队。如果判正当防卫,警队岂不是尴尬了。”“昆山龙哥绝对是个案,不要指望能带来进步。压制个人的反抗精神。”“这样的公检法机关才是罪魁祸首……” #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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