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记者欲捞落马副市长 被以诈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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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13日讯】中共贪官落马潮中,一央媒记者曾为河南落马副市长“跑事”捞人,结果被以诈骗罪判刑。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份裁定书显示,河南新密市委正县级调研员刘某某,曾任新密市政府副市长。2007年1月7日,刘某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刘某某的妻侄小刘介绍说,荆德超为人民日报社记者,“能量较大”,能帮助“协调”刘某某案。

刘某某的妻子苏某为了“捞人”,2007年1月11日,通过侄子小刘将筹集钱款60万元转入荆德超账户。之后,荆德超与苏某、小刘在一家快捷酒店见面时,以需要路费为由,向苏某索要现金5万元。此后,荆德超又以需要活动经费向苏某及其亲属索要现金。

自2007年2月14日至2007年9月27日,苏某及其亲属又通过银行转账转入荆德超银行账户160万元,交给荆德超9张银行卡,卡内存款60万元。上述款项共计285万元。

荆德超在一审、二审开庭时,曾辩称购买名人字画送给相关人员,但没有证据。荆德超被认定将上述款项用于理财、购房等。

新密市政府原副市长刘某某后被判刑十年。刘某某到监狱后,苏某及其亲属要求荆德超退款,荆德超仅退还苏某3,000元,其余款项拒不退还。直到案发后,荆德超又退赔苏某2万元。

那么,荆德超究竟是不是央媒记者?从裁定书提到的各项证据来看,现年52岁的荆德超确实曾在人民论坛杂志社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人民论坛》杂志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直属报刊、中央重点党刊,期刊自我简介是“中央主流媒体”。

荆德超向法庭提交了河南经济日报社工作证、经济日报农村报社工作证、人民论坛通联部名片、今日信息报社工作证、培训合格成绩单、人民论坛工作证、荣誉证书、聘书等证据。

其辩护人称,荆德超长期从事新闻工作,具有新闻工作者身份和社会协调活动能力,排除了其虚构身份和“跑事”骗取他人财物的可能性。

法院则认为,上述证据不能证明荆德超具有“协调能力”,亦不能证明其将收取的钱财用于协调支出。

蹊跷的是,苏某曾出具谅解书,但苏某又在一审开庭时当庭表示,不是真实意思,对荆德超不予谅解。

荆德超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责令退赔被害人苏某人民币二百八十二万七千元。

近年,中共贪官落马大潮中,以“捞人”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例不在少数。据陆媒报导,有的骗子直接冒充纪委工作人员,有的谎称自己认识纪委的人。

《北京青年报》曾报导,张某被安徽省纪委以协助调查为名带走,三个多月一直没有消息,其妻王女士想找关系“捞人”,被一名自称“能摆平纪委”的男子骗走1,460万元。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王志富被中纪委约谈后,曾依仗一名“统战部某副部长”的司机,被以“跑关系送礼”为由先后骗了52万元。

有评论称,中共政法体制内的“捞人”,一靠权,二靠钱。长期以来,通过找关系、花钱从纪检、公安、司法机关“捞人”,一直泛滥成灾。

责任编辑:周仪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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