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中共司法高层对民企喊话之虚伪

人气 3404

【大纪元2018年11月12日讯】继中共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召开“支持”民营企业的专题会后,11月11日,中共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接受新华社专访时也称,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而专门推出所谓“20条措施”。

中共对民企的“信心喊话”终于来到司法高层,两高和司法部接力宣称且企图传达的资讯很明显,即“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这次中共司法高层欲“取信”民企的喊话,刚好有一个新闻热点可以借做结论先说。

据俄罗斯媒体《观点报》11月7日报导,俄罗斯Atom设计局指控,在本届珠海航展中展出的CR929广体客机剽窃了他们的设计方案。Atom设计局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库津(Maksim Kuzin)激动地表示,他对这种“无耻的抄袭行为”感到非常震惊,但采取法律措施是“绝对没有用的”。

在中共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之难,不仅仅是对外籍企业而言,一般本国籍民营企业更是如此。官方版《2016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已经很保守,但数据显示一般企业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还是有“4高”:保护需求高、遭遇侵权风险高、维权难度高,以及诉讼成本高。而这份调查结果至今仍然适用,即企业侵权纠纷“投诉无门”是常态,即便获立案但胜诉率极低,再即便胜诉但所获赔偿远远不够支付打官司费用。

在中国知识产权重灾区莫过高科技业,还是以俄罗斯Atom设计局的指控为例:(原告)追究剽窃设计方案的法律责任非常困难,因为只要改变一些斜率、边角,都可称为(被告)自己的创新设计。这也就是业界所谓的“逆向工程”、“逆向研发”,说得好听是借鉴或青出于蓝,法律上是也有教学、仿制、再创造等例外,但现实中很多情况是一线之隔,法律滥用并不困难。如在国内做晶片设计或PCB抄板等业务的公司多如牛毛,并且都在网站显眼处挂着“最高法院关于逆向工程的法律声明”。

该份声明始于2007年1月17日,中共最高法公布“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规定:通过自行研发或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不属非正当竞争行为。最高法此一司法解释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后,不但被广用于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而且侵权官司通常是,民企告不赢国企,普通民企告不赢特殊民企,中小民企告不赢大民企。

企业无价的知识产权都得不到中共司法确实保护,遑论物权、股权、资金等有价财产。知名案例俯拾即是,列举几个如下。

上海裕通房地产公司任骏良20亿资产,被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为首的司法官员巧取强夺。

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公司赵发琦“千亿矿权”,与官方缠讼12年,原来是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介入其中。

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公司曾成杰,律师指出二审判决书“未归还本金”存在“5.18亿误差”(第21页称17.7亿元,第91页按计算是12.5亿元),并据此申诉复核,2013年11月25日最高院核准曾成杰死刑,法院在行刑前未通知任何家人。曾成杰公司数十亿资产被以十分之一不到价格变卖给湖南国企。

重庆江州实业陈明亮,在薄熙来打黑期间被“黑打”,陈明亮在涪陵区看守所期间上书最高法院申诉,2010年7月16日最高院核准陈明亮死刑,而在他执行死刑前,上亿资产已被划拨一空。陆媒披露,重庆民企因薄熙来“打黑”至少被没收数百亿资产,至今去向成谜。

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学公司孙茜,2017年2月19日被非法抓捕以来,孙茜家属前前后后聘请律师达13人之多,因为司法部门以吊照逼退律师,并派人对孙茜进行诱导性谈话:若肯放弃修炼法轮功,即可获释出去尽快处理20亿资产被侵夺的事情;否则将会被非法判刑。孙茜表示:“你们明知我的资产被侵夺,不但不依法查处,反而用此诱迫我放弃信仰!”

中国宪法规定,保障人身安全、信仰自由。中共有法不依,企业家基本的人身安全和信仰自由都没有,哪来的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高义

相关新闻
引发中美贸易冲突 为何是知识产权而非钢铁
中共窃取知识产权猖獗 美企自保妙招看这里
选301反制中共窃知识产权 美贸易代表透内幕
为何中共在全球窃取知识产权会越来越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