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1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发起反对修《民法》纳入同性婚姻“爱家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联盟13日表示,中选会10月24日公告意见书后,又在11月2日修改及重新公告意见书,还加入补充文字,有违法公投通告之嫌,要求中选会应即收回此违法公投公报,以免影响选民投票意向。
中选会11月2日在公投公报中,对第12案“爱家公投”加入说明文字补充,称“本案若获通过。。。进行同性婚姻相关法规修正工作并送立法院议决”,不过提案的幸福盟主张,正确的12号公投主文应该是,“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护同性别两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质疑中选会是违法公投通告。
下一代幸福联盟理事长曾献莹表示,《公民投票法》规定,政府机关意见书应于投票日28天前公告,中选会原本在10月24日已公告行政院意见书,但11月2日辩论会前,却更改已公告的意见书。
曾献莹说,他们已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请假处分,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选会应停止违法公投通告,但中选会却要用抗告的方式,拖过这次选举,她呼吁中选会赶紧修改公告,回收更正已印制的900万份公报,并向全民道歉。
对此,中选会主委陈英钤解释,公投公报依往例纳入提案人主文、理由书及机关意见书等,一切依法行政;行政院曾于10月29日来文要做机关意见书的文字修正,希望能让民众更了解行政院立场,中选会依照过去第6案的前例,公报公告后若行政院有意见,予以刊登意见修正,且当时公报也尚未刊印,符合《公投法》“两面具陈”的精神。
不过到场声援的立委赖士葆质疑,公投案跟选举是同等的,前者选事,后者选人。中选会竟使用奥步企图影响公投结果,封杀爱家三公投,等于是行政权凌驾司法权,视法律如无物。他质疑,中选会此举如何使人民相信,他们会在九合一选举中保持公正。
他强调,中选会可以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已裁定违法,并发出假处分裁定书,中选会须立即停止执行,并收回所有违法的公投公告再说。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