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阳花二审无罪 高院: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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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台湾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检方依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诉时任学者的立法委员黄国昌、林飞帆与陈为廷等22人,一审以本案符合“公民不服从”等阻却违法事由,判22名被告均无罪,案经上诉,二审高院13日仍判黄等22人无罪,依速审法规定,全案几已确定。

高院: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合议庭表示,太阳花学运肇因于反服贸黑箱,民众陈抗并未主动攻击警方,虽然过程中发生警推挤冲撞,但没有人持器械攻击,亦无严重流血冲突;基于人民有权利向政府陈情或抗议,虽不认同被告主张“公民不服从”,检方上诉指控黄国昌等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没有理由,驳回上诉。

合议庭也指出,立委是人民委托、行使民意,但却做出重大违法行为,侵害人民权益。学运的陈抗行动主要是希望改变立委做出的决定,使主权回归民意。民意如流水,既能载舟、亦能覆舟,期盼有权力者,能倾听民众之心声。

高等法院表示,黄国昌等人为防止《两岸服贸协议》草率通过,而且当时实际上已无其它的替代手段,因此号召群众进入立法院是最后的必要手段,目的并非制造暴力、刻意妨害安宁。太阳花学运占领立院属政治性言论,无明显立即危险,应受言论自由保障,不具实质违法性,黄国昌等人也无煽惑犯罪主观犯意,判决黄等22人无罪。

高院表示,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魏扬、李惠仁等13人无罪确定。蔡丁贵等9人遭起诉可上诉第三审的聚众妨害公务首谋等罪,但一、二审都无罪,检方只能在判决适用法令抵触《宪法》、违背司法院解释或违背判例时上诉,全案几已确定。

对于判决,黄国昌表示,服贸协议践踏台湾民主宪政,当时的强行闯关,才有太阳花学运,有罪的应该是当时掌权的马英九政府,以及违宪并违法强行将服贸审查通过的时任立委张庆忠。

黄国昌强调,希望接下来的行政院323、324活动的审判,承审法官也能用相同高度来看待,立委未尽法定职责、违法滥权,践踏宪政秩序,这些才是引发公民集体抗议的主因。

民间司改会则指出,反黑箱服贸运动应该视为“公民不服从”的意志展现,而不仅只是用刑法加以处罚,法院能站在《宪法》的高度来检视,这一点值得肯定。希望本案可以成为指标性判决,给检警系统一记当头棒喝,各机关都应尊重集会游行,保障人民言论自由。#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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