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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研议修正基金管理规范 增加操作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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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新北报导)金管会为提升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竞争力、增加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操作弹性暨配合今(2018)年1月31日修正公布的《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研议修正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办法,以增加基金操作弹性,将依行政程序法规定,于近日内公告,以征求各方意见。

在修正的草案中规定,为利增加基金的操作弹性,考量正向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系与市场殖利率正向连动,并定期重设票面利率,其价格波动风险较低,放宽基金得投资于正向浮动利率债券,排除不得投资于结构式利率商品的限制。

金管会表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正向浮动利率债券(达基金净值之60%)者,得不受加权平均存续期间应在一年以上的限制规定。另外,考量反向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系与市场殖利率反向连动,市场殖利率持续升息时,票面利息可能为零,导致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故目前尚不考虑开放。

此外,修正草案也明定,为利提升投信事业竞争力,鼓励投信事业提供投资人多元及创新之基金商品,明定投信事业符合金管会所定“鼓励投信跃进计划”条件者,于募集基金投资有价证券时,为符合投资策略所需,经向本会申请核准,得于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中明定有关投资国内外有价证券之种类、范围及比率,不受现行相关投资规定的限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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