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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指中火减煤无助空品 中市:引错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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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针对监察院官网发布,指监察委员仉桂美、章仁香调查中火案,发布“对空污改善并无实益”等结论,及蓝营民代也批市府减煤是打假球;市府7日回应表示,监委调查证实马政府延宕改善工程数年,却又引用错误数据及资料、倒果为因,误指中火仅减煤20万吨,呼吁监委秉持专业、明察事实。

据监委指出,依台中市政府生煤管制自治条例规定,中火4年内须减少40%的生煤用量,109年生煤年用量不得超过1600万吨,对照以往生煤年用量约1800万吨(许可量2100万吨),扣除施工期间年减用煤量10%的1620万吨,两者相去不远、减仅20万吨,“对空污改善并无实益”。

据环保局统计,台中市PM2.5从100年的34.7微克,下降到去年20.2微克;紫爆天数从100年112天,下降到去年24天,呈现逐年改善趋势。此外,中火生煤使用量从103年1839万吨,到104年的1795万吨、105年1773万吨、106年1772万吨,逐年下降。

环保局指出,市府去年11月将中火许可证核发期缩短为2年,并核减500万吨生煤量;但查案监委将中火去年正式申报之生煤使用量1772万公吨,误指为1620万公吨,已影响调查公正性及专业性。

环保局长白智荣说明,监察委员调查报告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假设中火为1个机组一整年都在进行改善工程,认为今年原先最多只会使用1620万公吨,忽略去年(106年)已有机组施工,施工期间每年不到5个月,去年中火实际使用1772万公吨的煤。

白智荣强调,若以103年实际燃煤1839万吨计算,减煤幅度高达239万吨;若用许可用算,跟原先许可的2100万公吨比,则是大减500万吨。

新闻局长卓冠廷则指出,监委的报告中点出“经济部102年虽核准台中发电厂既有机组空污改善工程计划”,却迟至106年起分4年更新1~4号机锅炉等工程,证明改善工程延宕了4年;但监委在报告中并未提相关责任,反而抨击现任市府;认为2位监委可有政治立场,但调查报告应公允,若借机宣传选举,引用错误数字,并非市民乐见。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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