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韵:乐高状告乐拼 中国制造的哀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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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02日讯】日前,乐高积木控告中国“乐拼”侵权案终审判定,乐拼败诉,其需要移除侵权的标志、未注册的标志及不适当的广告文宣,并且向乐高赔偿1500万人民币。

来自丹麦的乐高(LEGO)热销全球,拥有上亿的儿童和成人玩家。2015年2月,乐高取代法拉利,成为“品牌金融”评选的“世界上最强大的品牌”。然而在中国等地,乐高屡被山寨,“乐拼”(Lepin)便是“克隆”者之一,它在商标、模型、塑料、产品乃至包装上都与乐高极为相近,但是售价仅为原版的六分之一,所以销售量节节上升。

如今,乐高胜诉,宣告了山寨之耻,也触痛了“中国制造”。这些年来,在非官媒撰写的关于“中国制造”的文章里,多夹带着“悲哀”和“神话不再”的感叹。众人公认:中国是制造大国,却不是制造强国。支持乐高起诉的大陆网友表示,以抄袭为生的商家应当铲除。

遥想当年,五千年的文明长河里,闪耀杰作无数:宏伟壮观的宫殿,光滑柔美的丝绸,优雅莹润的瓷器,从建筑到服饰,从艺术品到日常物件,中国制造集合了高雅、优质、细腻、美丽,令人心仪、心动、仰慕、称叹,匠心独运,巧夺天工。

可是,那非凡的气韵、古朴的风采、上乘的水准,却随风逝去、再也难得一见。取而代之的,是粗糙、低劣、浅薄、公然剽窃,甚至黑心毒害。这一番残酷的逆转,摧毁了往昔的美名,累积着负评、诟病和不屑。

乐高的创始人奥尔·科克·克里斯提安森原本是一名木匠。丹麦工匠的成功本应激发创业的热忱,而非抄捷径的不端之举。我们不必费力去扒某国走过的“模仿”历史,我们需要正视和反思——当今的劣质抄袭和曾经的辉煌制造之间,落差为何如此巨大。

《吕氏春秋·孟冬纪》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春秋时期,出现了“物勒工名”的制度,即器物制造者需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产品上,以方便管理者检验质量。如果制作得不好,诚意不够,制作者将受到处罚。

今天,“乐拼”积木被判罚千万元,不正是失去了“诚”的结果吗?诚实、诚信、虔诚,是匠人与匠国的根基、命脉。

中国制造的窘境,已是老生常谈。网友们说:“急功近利,是我们正在患的一场大病——带来的的确是长远的伤害。”

“我自己研发了10年,有很独到的专利技术,就因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好多人不愿意投资,他们说:投了资也是被人仿冒,还不如等着仿造,肯定省钱。”

“不尊重知识产权,当你辛辛苦苦几十年研发出来的产品上市不到一个月就被大量抄袭且售价比你便宜,你却投诉无门,中国制造就已经死了,小米,腾讯,这些所谓中国巨头公司,真正拿得出手的产品里又有多少没有抄袭的影子呢,中国缺的不是创新,缺的是保护创新的环境。”

所有的问题,都落在了道德的缺失。个体道德的堕落,社会道德的下滑,导致了浮躁的功利心和种种不轨行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短视谋利之风盛行,制造业怎能有实质性突破和提升,如何创得出过硬的品牌?

在中国古籍里,“鬼斧神工”的故事发人深省。战国时代,鲁国的工匠梓庆削木制鐻(一种乐器),见者无不赞叹其技艺精妙,仿佛只有鬼神才能制出。鲁侯问他用何技而成。梓庆回答说,他在制作鐻之前,一定要斋戒静心。“齐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齐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齐七日,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也”。至此境界,“以天合天”——用纯真的木匠本性融合自然的木质,遂达神工之妙。

谈到生产与管理,日本著名企业家稻盛和夫强调:敬天爱人。他曾对中国记者说,“现场有神灵。要带着爱去工作,带着敬畏到现场。爱、敬畏和现场,是一切的原点。”

一位海归工程师说:“如果没有理想和信仰支撑,如果没有工匠精神承载,‘中国制造’就很难强大。”

中共治下的社会,迷失在物欲横流中。对信仰的追求被打压,传统价值观被摧毁和亵渎,宣扬与天斗、与地斗的政党不计后果地追求经济增长,在利益的驱动下,全民陷入逐利寻欢。于是,有了毒奶粉、毒疫苗,有了泛滥的山寨大军,以及置身世界制造链末端、受制于人、无法获得尊重的中国制造。

当文化断裂、道德塌方,当民众失去了对天地的敬畏,抛弃了心灵的自我约束,整个社会都在危险的跑道上狂奔。若不能正本清源,侵权事件不会绝迹,中国制造将永远背负着耻辱和痛楚。#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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