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蒙面法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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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9日讯】香港政府上月初以《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蒙面规例》(《禁蒙面法》),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又指行政机关引用《紧急法》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由立法,不符合基本法规定。民主派要求政府立即撤销所有根据《禁蒙面法》起诉的案件。

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日前就《紧急法》及《禁蒙面法》提出司法复核。原讼庭法官林云浩及周家明昨日颁下106页判词。

引《紧急法》立法违宪

法官在判词中指,《基本法》赋予立法会负责制定修改及废除法律的宪制职权。《基本法》没有授权特首会同行会修改或废除法例,只有权力签署或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以及制定附属法例。又指《紧急法》没有订明立法方向或范围,也没有定期检视机制,认为《紧急法》立法权力太阔,超出一般的附属法例。但就“紧急情况”下订立紧急规例,是否合宪,法庭不作裁断。

至于《禁蒙面法》,法庭认为《禁蒙面法》禁止市民在非法集结期间佩戴面罩,并不严苛。但条例同时禁止市民在获批不反对通知书的游行及集会中蒙面,认为《禁蒙面法》侵害言论、集会、示威自由及个人私隐。

《禁蒙面法》又容许警员在公众地方要求任何佩戴面罩的市民脱下面罩。判词认为,此举等同赋予警员无上限的执法权。远超为达到目的之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亦应被视为违宪。

民主派议员要求特区政府立即撤销所有根据《禁蒙面法》而起诉的案件。政府当初表示立法的原意是减少社会上的严重冲突及示威,但现况却恰恰相反,自《禁蒙面法》生效以来,示威不但没有减少,激烈程度更没有减退。

民主派促撤所有相关起诉

他们又呼吁政府放弃上诉至更高级法院。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坦言,他相信政府会提出上诉,“我亦在这里公开呼吁,向林郑说得很清楚,你上诉不是解决现在社会矛盾的方法。我希望政府会醒一醒,不要就这个案件上诉。”重申政府若提出上诉,民主派必定“奉陪到底”。

时事评论员程翔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很高兴高院裁定《禁蒙面法》是违宪的,《紧急法》违背了《基本法》。他强调《紧急法》是在《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未出现之前制定的法,之后制订的法律是以《基本法》为准。

他又认为《禁蒙面法》的出现只是加剧矛盾,完全没有阻吓作用,不但没有达到阻吓人上街抗争的目的,更加激发了大家的反感。“所以,立这条法律的人是极端的愚蠢。先不要说他是违宪的,是政治上极端愚蠢的人。”

警方宣布暂缓执法

首宗涉违反《禁蒙面法》的案件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再提讯,由于《禁蒙面法》被裁定违宪,控方表示须索取法律意见,申请再押后8个星期。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7日再讯,两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警方表示,现时会暂缓执行《蒙面法》,待法庭进一步指示,至于因相关法例被捕的人士,警方会与律政司商讨如何处理。◇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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