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恶霸孙小果案重审 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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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23日讯】2019年12月23日,云南恶霸孙小果,因1997年犯强奸等罪的再审案件公开宣判,孙小果再被判死刑。

中共云南省高级法院认为2007年9月、1999年3月做出的原判决有错误,维持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再加上孙小果涉黑案被判处25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小果被指,1994年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上诉后仍被维持原判。但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故未执行刑期长达2年4个月12天。

在取保候审期间,即1997年4月至6月,孙小果又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4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为幼女(未遂)。孙小果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还犯下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强奸罪再犯、强奸未成年人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

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 孙小果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肆意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三名被害人受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两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侮辱多位女性,其中包括数位未成年女性,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强奸罪等罪名,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来孙又上诉,但被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

可是,1999年3月,云南省高院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又于2007年9月改判为20年。

今次公开宣判中,云南省高级法院称该案原再审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网民谴责云南司法系统:“这个地方的司法系统真的是⋯⋯”“官商勾结、黑社会与司法机关狼狈为奸的典型案例。”“可恨第一次判处死刑后没有执行,后来出来又害了好多人。这些后来被害的人,法院系统错判的人其实是间接凶手,要付出法律代价!”

另有网民表示:“伤害了好多无辜少女!真的该死。”“法律可以重判,但受伤害的人却不可以重来。”“他不死,天理难容!”

还有网民表示:“孙小果再被判死刑,相关责任人也都被判刑。但这就算完了吗?我总觉得,还是该下大力气来探讨一下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以及该采取何种措施杜绝类似的事件为好。”

12月15日,孙小果案的19名相关人员获刑。其中孙小果继父、母亲分别获刑19年、20年。对官方消息,网民纷纷质疑这不是真相。此外,官方指时任云南省最高法院院长的孙小虹参与孙小果案,而孙小虹此前被网民指认为孙小果的舅舅。

责任编辑:萧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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