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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桥居民告纽约市府 求判豪宅开发案无效

居民组织认为市规划局未通过ULURP土地审查 把低收老人残疾人住房地批给开发商 批文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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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黎维纽约报导)曼哈顿下东城两桥社区(Two Bridges)滨水的三个开发案、共四栋豪华住宅高楼,长期以来引起居民和维权团体的不满,周五(22日)遂向纽约州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官下令将批准开发案判为无效,或要求市府单位提供救济方案。

曼哈顿下东城邻里组织(Lower East Side Organized Neighbors)、华人职工会等多个团体,及多名两桥社区居民代表诉状中声称,纽约市规划相关部门与主管渎职,或是不法变更法规、或是未尽职责依法办理,即对开发案予以批准。

诉状称,此案亦与去年12月7日市议会和曼哈顿区长高步迩(Gale Brewer)对市府提起联合诉讼相关,当时提诉理由是认为开发案申请程序不符法规,要求停止施工,重新接受审查。

两宗诉讼都是提告纽约市、市规划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及其局长赖高(Marisa Lago)、都市计划委员会(City Planning Commission),以及市楼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s)。

控诉中提及核准的三个开发案,分别位于樱桃街(Cherry St.)247号、南街(South St.)260号和柯林顿街(Clinton St.)259号。预计将为两桥社区增加2775户全新公寓。

诉状称,市规划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等未通过“统一土地利用审查程序”(ULURP)的情况下就批准开发案申请,并且违反行政和执行命令,将“联邦法律规定的低收入老年人和残疾人永久住房预定地”的樱桃街247号,批准给建商开发。

新开发案将给两桥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诉状还控诉市府单位无依据地擅自变更地区规划案(zoning resolution)、违反城市环境评估程序,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估声明草案(DEIS)也未尽详实。

据了解,市规划局2016年裁定该开发案时,称这些高楼对“大型住宅区”属于小改动,即不需要经过由市议会投票的“统一土地利用审查程序”。

但实际上,根据两桥土地法规,要求这些高楼必须得不影响社区特色,不遮挡阳光、阻碍空气流通,不会造成交通堵塞,满足公共需求等条件,才可获得施工的特殊许可。

维权居民长期打着“不要高楼,绝不妥协”的诉求,抗议这些超高型豪华大楼的开发不仅会拉高周边社区的租金和物价, 施工过程中也将造成大量空气和噪音污染,破坏社区现有居民的健康和生活权益。◇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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