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聆讯 明年1月20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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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综合报导)针对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长孟晚舟引渡案,加拿大卑诗最高法院周四(6月6日)上午9时30分再度开庭,法官裁定引渡聆讯及处理“双重犯罪”的问题同时进行,2020年1月20日开始,预计10月或11月结束。

周四,加拿大卑诗最高法院针对孟晚舟引渡案开庭,孟女没有出庭。她的法律团队向法官提出在两年内完成聆讯的时间表,律师大卫‧马丁(David Martin)要求列入记录。

辩方称,控方提出的聆讯时间表太紧凑,提出一个包括“双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双轨计划的时间表,并表示孟的引渡聆讯最早可以在2020年1月20日开始,但是要求同时处理“双重犯罪”的问题。

孟的律师团队主张“双重犯罪”的理由是,美国指控孟女的犯罪事实(违反制裁规定),在加拿大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在法庭上,加拿大检察官反对辩方的要求,认为会影响引渡聆讯的效率,同时会有重复审理的问题,主张应遵循正常程序。

法官最终接受控方及辩方的部分意见,同意“双重犯罪”及引渡聆讯双轨进行,但不能拖延程序,明年1月20日到24日同时进行“双重犯罪”陈述及引渡聆讯。

暂定明年9月28日继续引渡聆讯,预计进行两周,如果明年10月以前无法完成引渡聆聆,另外保留11月16日到23日的时间,继续召开。

去年12月1日,应美方要求,加拿大当局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12月11日,加拿大温哥华法庭法官裁决孟晚舟可以获得交保,但孟女必须接受严格的保释条件留在温哥华等待引渡聆讯。

今年1月2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对华为公司及孟晚舟等被告,提起两件控告案,总共13项罪名。根据起诉书,孟晚舟被控以下4项罪名。

(1)共谋银行欺诈:2007年11月至2015年5月期间,华为、香港星通和孟晚舟涉嫌串谋诈骗A银行及其在美国的分行,歪曲华为与香港星通的关系,并因此获得超过1亿美元的金额。

(2)串谋诈骗:从2007年11月左右到2015年5月,华为、香港星通、孟晚舟等人共谋将虚假信息提供给四家受害金融机构。

(3)银行欺诈:2007年11月左右至2015年5月,华为、香港星通、孟晚舟等人,涉嫌以虚假陈述获得A银行进行清算后的交易金额。

(4)电汇欺诈:2007年11月左右至2015年5月,华为、香港星通、孟晚舟等人涉嫌通过电子邮件不实陈述华为与香港星通之间的关系,以及华为遵守美国和美国法规等,并因此让受害金融机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美国汇出资金给华为。#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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