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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一次性泡沫餐盒禁令开罚

在7月1日以后,餐馆不能再使用一次性泡沫餐盒。图为泡沫餐盒。 (林丹/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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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在经过6个月的警告期后,在今年1月1日生效的纽约市一次性泡沫塑料禁令(Polystyrene Foam Packaging Law)从昨天(7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止餐馆、食肆、流动食品摊使用一次性聚苯乙烯泡沫容器(single-use styrofoam products),被发现违规的商家将受处罚。

在法拉盛,面对禁令开罚,华人餐馆纷纷不再使用一次性的泡沫餐盒,图为餐馆已全部改用替代品。
在法拉盛,面对禁令开罚,华人餐馆纷纷不再使用一次性的泡沫餐盒,图为餐馆已全部改用替代品。(林丹/大纪元)

第一次违规,罚款250美元以下,12个月内第二次违规,罚款500美元;在12个月内第三次或三次以上违规,每次罚款1,000美元。

纽约市清洁局(DSNY)代理局长Steven Costas昨天表示,泡沫是无法回收的,当泡沫被丢弃后,成为社区垃圾的来源,最终可能进入水域和海滩。它对海洋生物有害,而且会堵塞排洪管、污染可回收物和有机垃圾。在过去6个月,该局一直努力向企业进行宣导教育,许多企业已改用了可回收的替代品。

禁用的泡沫塑料制品包括:以泡沫塑料为材质的外卖包装盒、塑料杯、塑料包装粒、塑料盘和碗、塑料托盘等。清洁局对违规使用泡沫塑料制品的店家,将开出罚单。

执罚的对象是:食品服务商、流动食品摊、泡沫餐盒的制造商和分销商。

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在抵达餐馆之前,用于预包装的泡沫塑料容器,以及在肉店的肉类零售专柜或储存生肉、猪肉、鱼、海鲜或家禽的泡沫塑料容器,不适用禁令。

每年营业额不超过50万美元的小型企业(非连锁店类)和非营利组织,可申请豁免。

市清洁局表示,在过去6个月,该局和其它机构向全市的商家开展禁用泡沫餐盒的宣导,共向13万个商家发放宣传单张;向民选官员、商改区、商会、行业团体、公司及商户联系人等发送电子邮件;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向市清洁局、健康局、小商业局、消费者事务局等执法部门,发送了近3万条禁令执行的告示卡。

记者日前在华人社区法拉盛的中餐馆看到,绝大部分食肆、小吃店已改用替代品;仍在使用的,也表示开罚后将不再使用;但由于硬质的塑料餐盒、纸质餐盒的成本比泡沫餐盒高,“羊毛出在羊身上”,有的店家因此涨价。◇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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