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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非法动物用禁药六千公斤 防检局吁勿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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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农委会动植物防检局24日表示,屏东县动物防疫所、高雄市警察局盐埕分局及海巡署北门查缉队5月29日查获屏东县动物用药贩卖业者非法持有动物用禁药40余种,近6,000公斤。屏东县政府已废止业者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全案并移请屏东地检署侦办。

防检局指出,屏东县动物防疫所、高雄市警察局盐埕分局及海巡署北门查缉队,5月29日搜索屏东县新埤乡动物药品贩卖业“士〇行”及其位于潮州镇农地上的仓库,当场查获安莫西林(Amoxicillin)、头孢子素(Cephalosporin)等非法输入动物用抗生素原料药,及硝基呋喃(Nitrofuran)、洛克沙生(Roxarsone)等公告禁止制造、输入及贩卖的动物用禁药,共计40余种药品,近6,000公斤。

防检局表示,该业者企图利用公司名义以合法掩饰非法,自大陆及印度等地输入大量动物用原料药贩卖图利,屏东县政府已废止其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全案并移请屏东地检署扩大侦办中。防检局追查该业者贩卖的动物用禁药流向后,将要求业者全面回收非法药品。

关于违法输入、贩卖动物用禁药,防检局指出,最高可依“动物用药品管理法”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450万元以下罚金,使用动物用禁药可处以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1年内再犯者加重处以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罚锾。

防检局强调,动物用禁药会直接危害动物健康,而非法输入的动物用药品,没有经过安全及效力试验,任意使用恐影响治疗疾病的效果及动物健康,损害畜禽养水产殖业者权益。呼吁业者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也请畜禽水产养殖业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药品。

责任编辑: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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