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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关“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务人员查核办法草案”,人事行政局表示没有所谓的“白色恐怖”或“绿色恐怖”。这项查核办法仅涉及对国家忠诚及个人品德等查核项目,并没有涉及党派、政治信仰或政治思想之调查,而草案更没有将行政权无限扩大的疑虑,也没有违反宪法或侵害公务人员的基本人权。
据中央社11月14日报导,人事行政局提供的书面资料指出,立法院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增修“公务人员任用法”时,即赋予“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务人员查核办法”法源依据,而人事局与考试院铨叙部拟定的草案中,主要针对办理国防、外交、科技、情治、财经、大陆等事务,并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业务之人员为适用对象。
书面资料进一步指出,经参考各国公务人员安全查核制度拟定的草案,所定的查核项目大致区分为二类,即涉及国家之忠诚与涉及个人品德,在前项部分,如查核有无危害国家安全纪录、重大犯罪纪录、双重国籍、与敌国人员密切接触等都涵括其中,后者包括有无药物成瘾、财务经济状况、当事人家庭、教育、就业等背景资料,也是查核项目的一部分。
书面资料还说,公务人员单纯嫁娶大陆人士为配偶,或是本人三等亲以内之血亲、继父母、配偶或配偶之父母等人,前往大陆、香港或澳门地区,如仅是纯粹为了探亲、经商或观光,以致连续居留一年以上者,都不致构成不能担任须办理特殊查核职务的条件,但对于公务员本人、三等亲以内之血亲、继父母、配偶或配偶之父母等人,如为具有中国大陆党、政、军、情之高干背景者,再来担任我国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重要部门职务,是否适当自然值得衡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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