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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人士获保释

2002-11-26 08:2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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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讯】(美国之音记者25日报导) 香港法院裁定,“四五行动”成员梁国雄以及学联成员冯家强和卢伟明这三名活动人士未经批准举行集会的罪名成立,每人缴纳五百港币后获得保释。这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后第一起引用公安条例中有关游行集会法规的案件。根据条例,凡是三十人以上的游行活动,主办者必须在七天前向警方提交申请。批评人士认为,这一规定侵犯了香港的言论和集会自由权利,并且压制不同政见。梁国雄、冯家强和卢伟明三人获释后,又在法院门口和前来声援的支持者举行抗议,要求修改这一条例,让民权回归香港。这三个人是因为今年二月十号在香港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声援被判入狱的梁俊威,而在五月份被香港警方拘捕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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