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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讯】入境处上周与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采取代号“越岭行动”的联合行动,拘捕七名疑犯,他们涉嫌申请特区护照后非法转让他人图利,其中三名疑犯被控非法转让特区护照罪名,昨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认罪被重判入狱十二个月,两个部门正调查幕后是否涉及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检260伪特区护照
据太阳报11月26日报导﹐三名被告分别是二十九岁的谭嘉强、四十一岁的林志江及周少江。案情透露,他们分别在今年七月至十月期间,先后在油麻地及荃湾入境处申请特区护照,然后以七百元至一千二百元将证件转售他人;同案另有一名本港居民,被控非法转让特区护照及作出虚假陈述以误导入境事务队成员,他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十日再提讯。
入境处调查科指挥官禤树森昨日指出,特区政府至今共发出二百一十万本特区护照,截至九月底共检获二百六十本伪造特区护照,入境处循护照持有人的背景深入调查后,揭发有人非法转让护照图利,并被人用作非法用途。
调查科遂循案发地点展开监察,锁定转让证件人士,本月二十一日联同“O记”采取行动,调派六十一名入境处职员及四十一名警员,搜查全港二十九个单位,拘捕十一名年龄介乎二十七岁至八十三岁的涉案人士,其中七人涉及非法转让特区护照,另外四人则涉及违反逗留条件。
暂未发现涉黑社会
禤树森透露疑犯多数是瘾君子,欲透过转让特区护照来赚快钱,暂时未发现案件与黑社会或集团经营有关,而涉及非法转让特区护照的七人中,其中四人是证件持有人,一人属持有人兼中间人,两人担任接头人。禤树森称过往揭发的同类案件,转让护照的价钱约一千五百元,被告通常被判囚四至九个月,今次案件的判刑明显较重。
由于非法转售护照人士事后需要报失证件,禤树森强调入境处会严查报失个案,首次报失人士可获补发证件,但第二次报失证件人士,入境处会发出为期一年的短期证件,若该年内发现持证人无可疑,则会替其补续九年期限,否则会逐年发证,以遏止非法转让护照情况。(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