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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5日讯】今天应该是本专栏的第五十篇文章。不过今天笔者不介绍案例,而是谈谈笔者为什么会半路出家,弃工攻法律。同时,感谢<大纪元时报>新州分社编辑部的鼓励和支持,才使只有中学中文水准、且有二十几年不用中文的笔者,能把执业时的一点体会尝试着用中文写给读者参考。笔者只期望能抛砖引玉,请更多的华人律师同僚高抬贵手,用更好的中文把美国的法律制度,通过栩栩如生的案例,介绍给生活在这里的我们华人同胞。
二十几年前,当笔者与家人刚从中国来美国,全家一贫如洗。某天笔者偶而来到纽约市的哥伦比亚校园。站在校园中的广场上,看到如此美丽、庄严的校园,笔者下决心要来此读书。对一个家母替人帮佣、身无分文又不会英语的新移民来说谈何容易?最后笔者在家母做工的帮助下,孜孜不倦努力读书,终于完成心愿,毕业于“哥大”。
在熬出头时刻,笔者才深深体会到在美国这个充满生机的国家,老天是不会辜负一个努力上进的清贫学生的。尤其是一个在国内根本没有机会的人,笔者曾因为父亲被政府冤枉抓去坐牢十几年,所以从懂事起至来美国前,一直过着旁人不知的“二等公民”生活。那时中国国内对“出身不好”人之歧视,比现在在美国受到种族歧视,真有大巫见小巫之感。笔者记得反正学校里有什么好事,都轮不到我头上,偶然笔者想提出什么要求时,总是会受到“你不想想你的出身是什么”的戏虐。每天过着非常压抑的生活。
但是也就是这种在逆境中成长的孩子,才会被锻造出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的倔强性格。做律师者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压力。哈佛、耶鲁大学毕业的法学院学生,果然受到很好的教育,但是不见得拥有另一种不是在学校里可调教出的气质:一种敢为客户敢拼敢打敢死的大无畏精神。
我的第一个案子,应该是在中学毕业后替父亲翻案。当时十几岁的我一直在想弄清父亲到底犯了什么法而被抓去坐牢。最后母亲带着我坐上长途汽车,翻山越岭来到了安徽省白毛岭的劳改农场。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了吃劳改饭的父亲,距第一次在我五或六岁时在上海提蓝桥监狱时的父亲已经有十几年了。在白毛岭的父亲已经是被打成疾的残废,不能走路,终日躺在简陋的茅屋里奄奄一息等死。父子见面不知从何说起,我只记得在短短的几天里,询问到底发生什么事,父亲口口声声总说,翻案是不可能的,永远讲不清了。
最后我才弄清父亲在香港从医时,不知怎么给台湾的蒋经国写了信,因蒋经国曾经是他江西某所学校的荣誉校长,父亲同时又委托台湾当局寻找他失散的随军去台的祖父、祖母。台湾当局确实派人跟他联系过。就这么一点事情,父亲从香港返沪后就被抓起来坐牢二十年。所有的证据就是那些信件的副本,也不知怎么会被上海市公安局获得。可见政府在海外的耳目不少。
回到家后,没有人愿受牵连而帮忙写申诉书,只得自写。具体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一个论点:既然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一个省,何谓控我父亲“叛国投敌”?申诉书写完后,请了高人指点,他改了一个词,把我的申诉书里的所有“你们” (指政府)怎么怎么,改成“我们”该怎么怎么。这个词一改,避免了我自己差一点变成了反政府的反革命分子。我永远受益这一字“你”改成“我”的改变!现在我在与政府检方谈话时,总是称我们应该怎样处置被告,而立即缩短辩方律师与检控官之间距离和对立,使案子解决快得多了。
几个月后法院叫我们去了,问了我们有什么要求,我立即领悟到父亲会被释放。果然几天后法院正式推翻判决。我想这一结果,也应该是时代改变了,而不是我一个不懂事的年青人大辩论的结果。但是不管怎样,我尝到了第一次替人辩护的成就感。但是从来没想到今后会去做律师。
来到美国后,我应该顺理成章地的去攻读法律,但是当时刚离开一个充满政治斗争的国度,已经受到将近二十年的“出身不好”的压抑,哪里敢去想从事笔杆子的行业。就这样,我与绝大多数的华裔孩子一样,去选读较为保守、稳定的电子工程,一口气从大学毕业,并且进修而取得硕士学位,最后也顺利地在美国大公司惠普(HP)及AT&T 服务。
后来为了我所购买的合作公寓的事,我与合作公寓的董事会,几乎打了官司,最后我放弃了该合作公寓,把大学毕业后的全部存款的投资损失了。这一次的法律争执,使我方才梦醒,那些平时看来不起眼的白字黑底档,在有争执时是那么有力,压得你透不过气来。而当时在华人社区里,整体上来说我们还缺乏好的律师;在这个多元化的国家里,我们还缺乏更多的华裔法官。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真正考虑去攻读法律。当时我想,我们华人少了一个工程师是无所谓的。
那时的我已经是三十出头,做工程师都8、9年了。我不知道自己真的会放弃高薪工作而重做学生。但我还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去听课,考法学院补习班,通过了法学院入学统考,最后申请了一家在我家附近、唯一的公立法学院,纽约市立大学的法学院。我当时一切听天由命,如果该学院收我,我再认真考虑是否要去读法学院。该校也真的录取了我,此刻我真正感到不能退了,于是收拾完毕,告别了我的工程师职业,一去不复返了。
法律学院三年的教育,把我改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我从来都没有那么自信过。我现在一点都不后悔当初改行的决定。我仅是非常平凡的一人,我只希望有更多华人能加入律师这一行,我们也能够像其他族裔一样,建成大型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也能胜任移民、买卖房屋以外的律师事务。我仅希望我在<大纪元时报>上的那些短文,能激起更多的华人对法律的兴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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