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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研拟放宽现行外劳中介公司缴纳保证金制度,中介公司成立时间每满二年、且未发生担保责任时,可退还新台币一百万元保证金,成立满六年的中介公司即可退还全数保证金。
据中央社二十一日报导,职训局已完成“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六月送交劳委会法规会讨论,预计最快可于今年七至八月实施。
根据现行规定,办理外劳引进的中介公司应缴交三百万元保证金,但在劳委会严格禁止国内中介公司向外劳收取中介费后,中介公司也要求劳委会取消保证金制度,以降低业者营运成本。
职训局外劳组组长廖为仁指出,当初订定保证金制度是为避免中介公司与顾客发生民事赔偿争议时,无力或蓄意拖欠赔偿金,因而订定由保证金支付制度。
但检讨后发现,需要动用保证金的案例非常少,而且即使没有保证金,法院仍可透过查封等程序强制执行。另一方面,银行对于出具保证的要求相当高,对业者营运资金调度确实产生影响。
在兼顾降低业者营运成本,且避免设立中介公司门槛过低,扰乱市场秩序等考量下,廖为仁表示,职训局倾向改采递减保证金制度,遵守法令且有永续经营理念的业者,在公司成立满二年要换发许可证时,若未发生担保责任,可减少保证金一百万元,第四年再减一百万元,直到递减至零为止。
而且在修法前已经成立的中介公司可依据新法追溯计算,也就是最快在成立满六年时可免缴保证金。(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