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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永隆公司被判归还中国工人283万新元

2002-05-0403:2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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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4日讯】东方网5月3日消息:新加坡最高法院高庭2日作出缺席裁决,判定新加坡永隆外币兑换公司两名合伙人蓝成锋及其祖母何淑贞归还被私吞的290名中国工人的283万新元(1新元约合0﹒55美元)汇款。

今年4月初,新加坡高庭曾缺席判决蓝成峰与何淑贞归还被侵吞的另外170名中国工人的195﹒4万新元汇款。

永隆公司被控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先后私吞了在新加坡工作的1154名中国工人的880余万新元汇款。新加坡高庭迄今已先后两次判决蓝成峰与何淑贞归还460名中国工人共478﹒4万新元的款项,但这两人迄今已知的总资产还不足100万新元。

被告蓝成峰已经被新加坡有关方面扣押。新加坡高庭两次都是在“永隆”案件原告和被告双方均未要求出庭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的。

此外,新加坡初级法庭正在就蓝成峰的刑事犯罪进行审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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