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迺强﹕曾收捐款悉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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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5日讯】对于青基会在香港中银设立账户的某些具体情节,如开设时间、后来是否撤销、是否收过捐款、刘迺强本人是否提取过、是否给捐款人开出过受款收据等问题,刘迺强作了答复,并透露了印象较深的几件事情。

据明报8月5日报导﹐刘迺强称,账户是徐永光在北京得到中国银行总行批准,再让他在香港办理的,换言之,账户不是他去开设的,刘迺强只提供了印鉴卡,而开户的时间大约是1991年。从开户到撤销,前后大约有半年时间。

刘迺强续称,自己是“印鉴提供人”,但开户时徐就和刘约定,所有捐款必须全额汇往北京中国青基会指定账户,刘无权从账户提取捐款﹔此外,开户名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账户的真正主人是中国青基会或者是徐永光。

刘迺强回忆,至少收到过一笔数额较大的捐款﹔但因为和徐永光在工作上发生分歧,因此刘迺强提出撤销该账户,徐同意,而收到的捐款,在销户时已全部经由银行转回北京。

刘迺强称,没有碰过那些钱,一分也没碰过﹔也没给捐款人开过收据,因为徐委托他的“签收”许诺,并未兑现,而且刘也不知道捐款者是谁。

刘迺强表示,徐永光在香港展开的大规模募捐,从未与他联系,因此,希望工程此后在香港发生的任何事,与他无关。

刘迺强表示,《明报》、教联、工联这三家是香港希望工程最大的捐款接收单位,还有很多小的接收单位,在他的记忆中,“受托人”起码有超过十家。

对此,刘迺强与徐永光之间出现分歧。刘迺强称,如此多社团,这么多人都是希望工程在香港地区的“募捐代理人”,募捐工作就容易出差错,容易失控。他说﹕“就算我不怀疑你徐永光,但这样搞下去,你徐永光容易背黑锅,希望工程也容易背上黑锅。”

刘迺强表示,曾好心劝徐永光不要这样做,但徐永光不听。没有办法,他决定抽身退出去。善后工作很简单,筹备中的香港新的希望工程基金会不申办了,账户撤销,账户里的捐款通过银行全部转回北京。

对于和徐永光的这一分歧,刘迺强表示至今问心无愧。

刘迺强说,希望工程在香港的“受托人”不一定非要是我,但最好是一个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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