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04年立会选举23条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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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9月22日讯】行政会议将于本周二讨论颠覆、分裂等《基本法》23条的立法咨询文件,如顺利通过,政府最快可于本周内公布文件。特区政府高层官员及中央政府驻港官员近日积极出动,游说一些政界人士,在文件发布时公开支持23条立法,平衡民主派和人权组织的反对声音。

据明报9月22日报导﹐特区政府决定换届后马上展开23条立法工作,步伐急快,主要是出于政治考虑,包括中央政府的意愿,以及尽量减少立法对亲政府政党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因此应尽早完成,避免拖至接近2004年立法会选举。

中央意见宜早不宜迟

反对23条立法的人士认为,回归后香港政局平稳,没有迫切需要就颠覆、分裂等敏感问题立法,特区政府本来也认同这个看法,所以在特首第一届的五年任期内,一直按兵不动,只是默默研究海外同类法例。但第二届政府刚成立,政府便决定启动23条立法程序,取态明显有了转变,据本报多方接触所得,这个转变源于律政司长梁爱诗较早前访问北京,与中央政府交换对23条立法的意见后,得出宜早不宜迟的结论。

特区政府高层认为,《基本法》既规定了特区政府须自行就颠覆、分裂等国家安全事宜立法,启动立法程序无可避免,只是早与迟的问题,特区已经拖了五年,不可能无了期地拖下去,否则很难向中央交代﹔既然特首在第二届任期内一定要做这件富争议的事,倒不如快一些做,让辩论早日过去,避免影响施政。

免影响“保皇党”2004选举

对于有意见认为,再拖一至两年,待十六大后北京新领导层人事定局,可能更有利,因为新领导人没有“六四”包袱,对23条立法的要求可能较宽松,特区政府高层觉得,这个看法没有根据,中央政府的“既定政策”,不会因为换届而有所改变,现届领导人既熟悉香港问题,又与特首董建华及律政司长梁爱诗稔熟,互相信任,现在开始立法,反而有利于争取中央同意从宽处理,例如接受立法后支联会、法轮功等仍会如常存在。

据悉,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驻港官员,均曾就立法时间咨询亲建制的政界人士意见,不少人认为,如果一定要在第二届内立法,确实宜早不宜迟,因为不论政府如何强调立法建议植根现行法制,和外国例子相比绝不严苛,但始终是增加了对人权自由的限制,国际及本地舆论反应相信是批评的居多,对民建联、工联会、自由党等加入了行政会议的“保皇党”不利,最好在2003年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所有程序,避免影响2004年的选举,从这个时间表回头推算,立法咨询文件确有必要尽快发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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