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信箱: 美国创办企业与签证移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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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9月25日讯】

人才是公司运作和发展的前提之一。在美国创办公司﹐创办者无论是中国原有的公司﹐还是在美国的留学生﹐都可能涉及到签证和移民的问题。比如须从中国引进一些专业人生和管理人员﹐或者创办者本身 需要通过所创办公司解决身份问题﹐或邀请美国境外的合作伙伴来美进行商务考察等等。

无论以何种签证引进人才和从事商务工作﹐在美国的公司都应该准备各种文件证明公司的存在﹐正在或将要运作﹕比如公司的商业计划﹐包括产品﹑服务﹑目标﹔有市场分析包括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目标市场﹑竞争产品﹔市场战略如价格﹑广告等﹕公司成立的证据﹐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公司正在运营的证据﹐如合同﹑办公地点﹑有关租约合同﹑公司收入税表﹔公司的人事结构以及具体到个人的学历﹑经验﹑职责及工资水平等。这些证据文件在申请L签证和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申请时是必须的﹐而在B-1﹑H-1B﹑O签证申请中则是有帮助的。

如果公司需要从境外寻找合作伙伴﹐可以邀请其以B-1商务签证进入美国实地考察市场及商业环境﹐进行商务谈判及签订协议合同。B-1是一种短期的商务签证﹐不能具有移民倾向。申请B-1签证应当在两方面准备材料﹐一是在美国的公司﹐除了发出邀请函﹐还应当提供关于公司现状的详细材料并解释为什么需要建立合作或伙伴关系﹐以及申请人在美国的具体安排。而在中国方面﹐申请人也应当有证据证明公司的存在﹑商务考察的必要性。为什么需要这些材料﹖因为B-1签证被许多人利用成为进入美国滞留不归的一条渠道。除了以上材料﹐B-1申请人还必须证明没有移民倾向以及在美国的活动有经济上的保障。

如果公司需要招牌专业人士﹐比较常用的是L和H1-B签证。H1-B是一种可有移民倾向的可以工作的非移民签证﹐但是它要求申请人需要有学士学位的知识和技术﹐会计师﹑电脑程序员﹑各种工程师是申请H1-B的合适位置。(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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