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千万 陕西咸阳政法委前书记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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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近期,退休近7年的中共陕西省咸阳市委前常委、政法委前书记、市公安局前局长郭中秋因涉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郭中秋曾在咸阳市公安系统任职18年。

10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郭中秋一案。近日,西安市中院对此案做一审宣判,郭中秋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郭中秋被指控,自1994年起担任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安排亲属在警校就读、工作;安排熟人在公安、法院等岗位升迁;又帮助一建筑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包括建造市公安局公安干校综合楼、干警住宅楼、公安戒毒所等,从中受贿1,028.52万元。

现年67岁的郭中秋是河南武陟人,从1993年在咸阳公安系统任职后,一直到2011年均在该市公安系统工作,累积18年:曾任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政委、党委书记、局长、常委,2004年4月起至2011年,还兼任咸阳市政法委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郭中秋任咸阳市委副市级咨询员,其后退休。2019年12月,退休近7年的郭中秋被调查;2020年5月被逮捕,7月被起诉。

郭中秋在咸阳市公安系统任职时,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据海外明慧网2019年12月17日报导,郭中秋所在公安局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罚款、拘留、劳教、恐吓、跟踪、电话监听、敲诈钱财、逼迫写保证书;下达迫害指标,按需绑架、按需判刑;致死、致残、致疯。

报导指,由于郭中秋迫害手段残忍、迫害政绩突出,被中共晋升咸阳市委常委、咸阳市政法委书记。

陕西省咸阳市彬县法轮功学员王小彬含冤离世,法轮功学员张乃仁被逼迫、跳楼身亡,陕西省咸阳市八十岁的孤寡老人贾俊英含冤离世。

另外,当地法轮功学员如咸阳市印染厂工人马杰(男),陕西省户县热电厂工人肖春红(女),陕西户县电厂职工贾晔(男),咸阳市七零四厂工人高寿海(男),原西北第二棉纺织厂退休工人、医院妇产科大夫王昱,分别被非法判刑9年、8年、8年、8年、3年。

郭中秋任职期间被非法劳教的、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部分名单包括:李堂堂、王平创、曹俊义、阎忍言、芳歌、卜玉兰、张培英、高尔青、景雪红、苟正霞、刘玉莲、苟正凤、王雅丽、刘巧梅、李晓莉、李英娥、徐香梅、袁海生、杨淑兰、赵桂荣、吕怡忠、孟银露。

明慧资料馆显示,2007年6月14日,时任咸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郭中秋主持,咸阳市各级“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听取陕西省非法犯罪组织“610”骨干分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告,相关的媒体参与报导。

2009年3月19日下午,郭中秋等人出席污蔑法轮功的“百千万”宣传活动。该活动从2009年3月份一直持续到10月底,在13个县市区下乡宣传,毒害民众。

2009年4月,咸阳市政法委,指挥、操控咸阳市秦都区“综治办”印发了所谓《平安创建知识问答》、《安全防范五字诀》传单,内含大量污蔑法轮功的内容;还同秦都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所谓《“小手拉大手”平安创建知识测试答卷》,严重毒害世人。#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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