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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海岸建筑地盘掘出48.8万现金

挖掘工诚实上缴却遭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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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侯慧斌澳洲布里斯本编译报导) 黄金海岸两名挖掘工人在开发地盘内挖掘出近五十万元现金,他们诚实地将现金交到邻近警局后,却遭雇主即时解雇。现在该笔现金的拥有权已掀起了一场激烈争夺战。

据快递邮报新闻网最新报导,55岁的挖掘机操作员沃伦.布鲁吉(Warren Bruggy) 和27岁的挖掘工人丹尼尔.博伊德(Daniel Boyd),于去年10月31日在逍遥海湾 (Runaway Bay) 的Lae Drive一地盘内在进行挖掘工程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塑料袋内藏着388,850元的旧纸币。两雇员在未通知雇主前,立即将现金交到邻近警署报案。

两名员工随后在警方要求下,第二天再到现场进行挖掘;结果发现另一个塑胶桶内藏有约10万元遭水渍损毁的现金。两名员工随即凭着鲜为人知的‘寻获者成物主’的法令,申请如果找不到真正的物主,将可拥有全部现金。

I G Earthworks公司的联合总监格里姆伍德(Shane Grimwood) 当时是两员工的雇主。格里姆伍德在得悉情况后赶到逍遥海湾警局,随即解雇了两名员工,并索偿要求将现金转为己有。

然而这并非一场简单的争夺战。拥有该土地的业主兼开发商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 则宣称,是他聘请I G Earthworks公司拆掉上址的房屋、游泳池、网球场和树木等。根据‘寻获者成物主’法令他才是合法得主。他又反对格里姆伍德的建议,把现金共同分享。

另一方面,一名黄金海岸男子声称他的父亲曾居于上址,父亲以前是位好闯荡遨游的厨师,是他将现金埋藏起来企图避税,故此他才是物主。

布鲁吉上个月向最高法院大法官马丁.道布尼(Martin Daubney) 申请领取这笔款项时,大法官表示他们做得非常好,很正确和诚实。他说:“在适当的情况下,‘寻获者即物主’的法令没有错,有前例可以根据。”

警方还联系了以前所有的物业持有人士,包括彼得.陈(Peter Chan) 。后者声称他的姐夫史提芬.马(Stephen Ma) 曾居于上址,于2015年去世。他可能将赃物埋在他的物业土地内。

马先生的儿子,黄金海岸的餐馆老板雷蒙德.马(Raymond Ma) 声称他是已故父亲的法定代表人,有权申请领回该笔款项。但法律上马先生必须先获得新州法院的合法代理证明书。

马先生的代表律师达琳.斯肯纳尔(Darlene Skennar QC) 女士在法庭上表示,相信史提芬.马(Stephen Ma) 是在1993年左右将这笔钱埋藏在陈先生的物业上。

她表示马先生曾经给陈先生看过一满袋的钱,但陈先生不愿接收,那是他最后一次知道那件事。可是陈先生承认他从未见过马先生埋藏这笔金钱。

代表现任土地拥有者的律师戴维.托普(David Topp) 说,如果发现这笔钱是由斯蒂芬.马埋藏的,那他是有意放弃了这笔钱。

DNA和指纹测试尚未发现任何线索,警方已排除了刑事性的调查。该案下个月将退回至最高法院审理。

澳洲税务局目前对此案件亦甚表关注。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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