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人被迫大陆复工 立委:须有权拒绝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中)、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右)17日举行记者会。(中央社 )

人气: 1055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0年0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黄玉燕报导)针对武汉疫情不受控,台商却指派台籍员工到中国复工,立委洪申翰17日表示,如果企业把台籍员工生命安全当赌注,甚至让员工最后染疫,“钱你在赚”,可是社会与政府要负担巨大防疫成本,他呼吁台商应善尽防疫社会责任。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则说,《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8条退避权保障劳工安全,但缺乏相关态样,政府应该增订。

在陆台籍劳工 可分三类

洪申翰指出,在中国工作的台籍员工分为3类:被台湾企业派往中国出差、短期任务;台籍干部被长期派到台企在中国的子公司或工厂上班;台籍员工在陆资企业上班,与台企无关。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图为示意图。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图为示意图。(NICOLAS ASFOURI/AFP via Getty Images)

洪申翰表示,第一种劳工可依《民法》483之1条主张给付拒绝权,拒绝派任动作,但目前政府缺乏介入权限,需修法增订。

第二种是台湾母公司、中国子公司状况,当劳工不愿到疫区工作,劳动部可要求台企公司不可做出不利、惩罚动作。如果台企还是执意要把台籍员工派到疫区工作,经济部也可在贷款审核、租税优惠待遇,或政府采购上给予负面评价等。

第三种陆资企业,洪申翰说,台湾政府难有行政措施要求。希望陆委会、海基会跟这些台籍员工建立明确资讯管道,如果台籍员工有违约或权益受损情形,海基会应给予协助或协商。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图为示意图。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图为示意图。(STR/AFP via Getty Images)

孙友联指出,重庆或大陆很多地方复工就是社区、群聚感染的开始,难道还要叫员工过去?2003年SARS就处理过许多被派到广东出差、要求拒绝给付劳务的情形。有媒体报导指出,日前有员工被派到欧洲出差,公司安排转机点是北京,员工拒绝后被解雇。《职安法》第18条退避权缺乏相关态样,面对不可预期的风险,政府应该增订相关态样。

孙友联强调,政府应积极掌握台湾员工被迫前往中国复工的状况。据金管会统计,银行派到中国的行员共511位,全国金融业工会联合总会已行文给劳动部、财政部、金管会,要求暂缓台湾的银行继续派员到中国。而台湾的企业在中国投资也要经过经济部投审会审查,上市柜公司或非上市柜公司派任中国大陆厂区的台籍员工名单,都可以掌握。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大陆地区疫情持续上升,并陆续有城市采取封城或封闭式管理等措施,雇主应尽量避免指派劳工前往中国大陆工作。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图为示意图。
针对台籍员工被迫返回大陆工作,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雇主应以劳工健康安全为优先。图为示意图。(AFP via Getty Images)

职安署指出,雇主如确有必要并经劳工同意,指派劳工至中国大陆工作,职场防护重点包括,应评估劳工个人健康状况,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气喘)、心血管等疾病的劳工;强化劳工清洁、呼吸道卫生、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等感染预防措施之教育训练;提供口罩、个人消毒用品等防护设备,及采取体温量测、加强工作区域清洁、消毒及保持通风。

因疫情放无薪假 中市劳工局:须劳工同意

另外,传部分企业因疫情出现放“无薪假”的情况。对此,台中市劳工局长吴威志提醒,“无薪假”非法律用语,雇主不可以恣意施行;若事业单位受疫情影响营运困难,要放所谓“无薪假”,应依照劳动部规定,与劳工协商同意后才能实施。◇#

责任编辑:王愉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