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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防疫物资涉犯3法 台法务部推远距接见

台法务部检察司主任检察官高一书强调,哄抬防疫物资价格除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外,也触犯《刑法》、《公平交易法》。(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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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中共肺炎(俗称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延烧,法务部也做出因应措施,检察司主任检察官高一书5日表示,自疫情爆发以来,各检察机关受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刑事案件共有28件、32人。法务部长蔡清祥也亲自视察澎湖监狱,并要求监所扩大实施远距接见,落实防疫措施。

有关案件办理部分,高一书表示,自1月20日疫情爆发以来至2月5日中午为止,各检察机关受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刑事案件共有28件、32人,其中数量最多的为散布假疫情,其他则包含哄抬防疫物资价格、不遵守指示等。调查局总计提报情资98件、12件已立案调查,另有“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专案”15件立案侦办中。

法务部检察司主任检察官高一书指出,自1月20日疫情爆发以来至2月5日中午为止,各检察机关受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刑事案件共有28件、32人,其中数量最多的为散布假疫情案。
法务部检察司主任检察官高一书指出,自1月20日疫情爆发以来至2月5日中午为止,各检察机关受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刑事案件共有28件、32人,其中数量最多的为散布假疫情案。(袁世钢/大纪元)

高一书强调,哄抬防疫物资价格除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外,也触犯《刑法》、《公平交易法》,但必须符合“经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尤其是口罩已于1月31日列管;而处的罚行为是哄抬、囤积且情节重大者,依《刑法》规定必须要有抬高交易价格的意图,无正当理由不应市销售者;至于认定标准,则由检察官依据各案情况判断。

此外,蔡清祥表示,监所机关也是防疫重点,他已于前赴澎湖监狱实地检视防疫工作实施状况,并仔细了解该监口罩分配及控管、消毒酒精存量及使用等防疫细节。为配合政府防疫工作,自他上任后力推的智慧监狱政策,此次更扩大实施行动载具及远距接见,访客及接见家属不得进入矫正机关,减少与外界接触感染的风险;新收容人入监前1个月内曾至中国者,须隔离14日。

蔡清祥曾指示,各检察机关侦办与疫情有关之刑事案件,应从速、从严侦办,并适时发布新闻周知社会大众;调查局假讯息防治中心也应主动掌握相关的假疫情,并向上溯源、立即澄清。民众若有囤积口罩、哄抬价格、散布疫情假讯息、不遵循指示传染他人等行为,应负刑责;各检察机关也已启动“查缉民生犯罪连系平台”积极查缉不法。◇

责任编辑: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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