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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卑诗华男涉洗钱270万 物业面临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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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两年前,卑诗省政府以涉嫌地下钱庄及洗钱为名,要求没收华裔男子陈海鹏价值共计270万元的两处房产及一批现金。当事人正在尝试证明当局在执法过程中有违宪行为。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被告人陈海鹏(Stephen Hai Peng Chen,译音,又名Hoy Pang Chan)已在卑诗省提出申请,要求该省最高法院下令,让卑诗省民事没收办公室披露众多加拿大骑警(RCMP)文件。这些文件与洗钱案E-Pirate以及另一个毒品贩运案E-Naos相关。

这些文件包括警方为获取相关搜查令及银行记录而提供的信息,还包括警官手写的记录等。

不过,省民事没收办公室给法庭的回应显示,他们不同意广泛披露相关的文件,因为陈海鹏没说明这些文件与其案件有何关系。同时,该办公室还指出,陈海鹏错过了省政府要求他提供文件清单的多个截止日期。

2019年1月,卑诗省民事没收办公室在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没收陈海鹏位于温哥华东5街(E. 5th Ave.)及西42街(West 42nd Ave.)两处物业,合计价值270万元;以及超过67,000元的现金,理由是这些物业涉嫌用来洗钱。陈海鹏的父母也是相关物业的所有人。

陈海鹏和他的父母均否认了该民事没收诉讼中的所有指控,包括该两栋房屋和现金是犯罪所得。

根据法庭文件,加拿大骑警在2015年代号为E-Pirate的调查中,将陈海鹏认定为地下钱庄——银通国际投资公司(Silve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的客户之一,该公司涉嫌每年洗钱高达2.2亿元。

该没收诉讼称,陈海鹏在2015年6月1日至10月1日之间,在银通国际投资公司存入531万元,提取了227万元。陈在2015年的E-Pirate调查中被捕,但未受到任何指控。

法庭文件显示,2015年10月15日,警方在陈当时位于列治文Lansdowne路住宅的一个干衣机内查获捆绑在一起的60,010元现金;相当于3,300加元的美元、台湾元、港元、日元、人民币及缅甸元。第二天,当陈被捕时,警方在他的车内查获3,880元现金。

该没收诉讼称, 2015年,陈在“缺乏合法收入”的情况下,指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他准备欺诈性的雇用函和工资表,以支持抵押一项融资。

在2015年加拿大骑警进行的E-Naos贩毒调查中,陈海鹏被抓。在2019年的法院案件中,陈因贩卖数公斤的摇头丸。这些摇头丸在2015年的几个月内,卖给了一名卧底警官。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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