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税 大陆带货主播朱宸慧林珊珊被罚九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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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毅综合报导)11月22日,大陆网红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被当局罚款9000万元人民币,被罚原因是涉嫌偷逃税款。

22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表示,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人民币,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人民币。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

事情发生后,“雪梨Cherie”在微博发布了《致歉信》,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并“向所有朋友道歉”。

雪梨Cherie”在微博发布了《致歉信》。(微博截图)

林珊珊_Sunny也在微博上发布了《致歉信》,向所有人道歉。

林珊珊_Sunny在微博上发布了《致歉信》。(微博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微博粉丝高达1506万,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CEO。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个人微博粉丝有950万,为热门时尚博主。

该消息登上了百度热搜。有网民感叹:“税款就是千万,当网红比办企业赚钱啊。”

据新浪财经市场资讯22日消息,某电商主播透露,带货主播的收入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坑位费,二是阶梯制的销售提成,三是部分平台的受众打赏收入。另一方面,主播收入需要和所在机构进行分成,分成一般为30%~50%不等。

对此,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上海雷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税务合伙人李佳坤解释说,坑位费收入来自品牌推广服务,销售提成来自经纪代理服务,这些都属于销售服务行为,增值税税率为6%,但是打赏收入是否征增值税,目前在“受赠行为”和“销售行为”之间尚存争议,多数人认为,粉丝之所以打赏,是因为欣赏了主播的表演,因此打赏收入属于服务收入,要征收6%增值税。

据艾瑞咨询今年9月10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截至2020年底,中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的从业人数达到123.4万人。

责任编辑: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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