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7‧21真相遭判查册罪成 蔡玉玲节目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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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3日讯】(香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采访报导)香港电台“铿锵集:7‧21谁主真相”的编导蔡玉玲因为查册车牌两项虚假陈述罪,4月22日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6,000元。蔡玉玲听闻判决后落泪,表示对裁决感到伤心,相信业界可以找到方法继续履行记者天职。记协等7个传媒组织批评法庭裁决摧毁香港仅余的新闻自由,让香港蒙羞,亦令“新闻自由响起丧钟”。

下午近2时,蔡玉玲身穿黑衣前往法院。港台制作人员及工会成员等数十人到法院声援,他们拉起横幅,写着“无畏无惧无私,捍卫真相自由”的标语,高呼“查册无罪,记者有理”,并为蔡玉玲加油。

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成员等数十人到法院声援蔡玉玲,他们手持写有“无畏无惧无私 捍卫真相自由”的标语。(宋碧龙/大纪元)

蔡玉玲为了制作“7‧21谁主真相”,通过查册车牌资料,追查2019年7月21日元朗恐怖袭击案中接载白衣人的车主身份,并揭发了有怀疑手持委任证的便衣警员,在袭击事件发生前早已在元朗附近的街道徘徊,目睹大批白衣人手持武器聚集,却没有任何行动。

去年11月3日,警方重案组高调上门拘捕蔡玉玲。蔡玉玲被控“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违反《道路交通条例》。事后多个传媒组织及工会,纷纷批评警方滥用《道路交通条例》打压记者,摧毁新闻自由。

运输署无清晰定义查册用途

蔡玉玲向运输署查册时,申请用途选择了“其它交通及运输有关事宜”。辩方指,蔡玉玲申请查册,是为了查明在道路上被用作运送袭击者及武器的车辆,因此属于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并非虚假陈述。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则称“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是“针对申请人本身”,即必须是申请人自身有交通运输的事宜与涉案车辆有关,她还表示,被告是否有良好动机取得资料并不重要,又称公众人士查册的权利并非绝对。

裁判官又称,如果被告认为运输署的网上提供选项有限,均不适用,可以考虑以其它途径获取资料,例如另向运输署提出书面申请。

判词引述辩方陈词指,“其它交通及运输有关事宜”这一表述相当笼统,运输署也没有发出任何指引,让公众或传媒知道何谓“交通及运输有关事宜”,因此就算法庭认为被告的陈述是虚假,也不能证明被告“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裁判官则认为,肯定被告在作出车辆证明书的申请时,清楚知道自己是为了“查找”、“采访”及“报导”的用途而作出申请,证明被告明知而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

传媒组织声明:裁决错上加错 令香港蒙羞

蔡玉玲听闻判决,激动落泪。散庭后,旁听人士大喊“采访无罪”、“查册无罪”,并鼓掌支持蔡玉玲。蔡玉玲随后与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记协主席杨健兴等人在庭外会见传媒。

蔡玉玲与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记协主席杨健兴在庭外会见传媒。(宋碧龙/大纪元)

杨健兴代表7个传媒组织及工会宣读声明,形容警方拘捕蔡玉玲、律政司检控蔡玉玲是错误决定,认为今日法庭裁决是“错上加错”,摧毁香港仅余的新闻自由。“今日的香港,记者因为履行职能,让涉及公众利益的资料曝光,竟然要负上刑责,是新闻界黑暗的一日,是香港蒙羞的一日。”

杨健兴又说,7‧21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警方备受批评,甚至有警黑勾结的说法,传媒工作者追求真相,查册求证,希望披露更多资料,让公众可以作出公正的评论。他质问:“记者求真,不是出于私利,而是出于公众利益,何罪之有?”

杨健兴续说,律政司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指车辆登记资料敏感,涉及个人私隐,特首林郑月娥也称要保护个人私隐,“看不到记者有什么特权”。他指出,《私隐条例》豁免传媒报导,是基于传媒监察的功能,保障公众利益。他批评政府只谈打击起底,不谈新闻自由、传媒监察、社会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客观上协助有权有势者掩盖事实。

他又说:“法院对蔡玉玲的罚款是在罚所有新闻工作者,我们会共同承担。”

对于特首的“记者特权”论,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表示,第四权不是一个“特权”,而是帮助大众监察权贵的权力。她又引述前广播处长梁家荣在立法会说,《铿锵集》有关7‧21的报导足以作为新闻学的典范。她赞扬蔡玉玲坚持理念,向她致谢。

蔡玉玲激动落泪 对7‧21报导引以为豪

蔡玉玲表示,感谢朋友与行家支持。众人高喊“包包加油”。蔡玉玲几次伸手抹去眼泪,众人拍手掌鼓励她。

蔡玉玲说:“过去十几年我做新闻工作者经常提醒自己要很谨慎,要保持谦卑,但是我想说,这两年能够用《铿锵集》编导的身份,去做7‧21这两个报导是我的骄傲,我引以为豪。”蔡玉玲难掩激动,声音哽咽。

蔡玉玲表示,感谢朋友与行家支持,几次伸手抹去眼泪,众人拍手掌鼓励她。(宋碧龙/大纪元)

根据裁决 日后记者查册都变成虚假陈述

蔡玉玲续说,对裁决感到伤心,不仅是判她个人,而是整个新闻界、香港的所有记者。她表示,对法庭裁决很不认同,“坚信查册无罪、新闻自由无罪”。

她又指,日后即使出现交通意外,车主不顾离去,记者要进行查册。由于记者本身不是当事人,事件与自身无关,根据今日的判决,都会是“虚假陈述”。她指出,相关条例根本没有“与自身相关”的字眼。她批评裁决不合比例地限制新闻自由,没有平衡公众利益。

她又表示,“不会因为这个案件放弃在新闻上的追求。”虽然她被港台停止《铿锵集》工作,但是会尝试在其它平台继续新闻工作。她也表示,“相信业界可以找到方法信守我们的价值,继续履行我们的天职。”

节目获金尧如新闻自由奖

金尧如新闻自由奖本月21日公布得奖名单,“铿锵集:7‧21谁主真相”夺得第十二届金尧如新闻自由大奖。主办单位表示,作品不单获得最高平均评分,亦是所有“电台电视组”评审单人评分的最高分数作品,在19份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赢得大奖。

金尧如新闻基金指,在新闻自由受压的日子,新闻工作者本着专业精神去报导事实、观察社会、监察权贵、曝光不公现况,当能体现记者的工作本质和风骨,“7‧21谁主真相”“更能凸显这份弥足珍贵的特质”。

评审之一、港大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华表示,“7‧21谁主真相”制作团队在事发一年后,透过仔细和专业的查册、审视原始的闭路电视资料、访问关键人物现身说法,在调查报导中提出重要、且当权者不愿回应的线索。他直言:“不论是专业水平,还是按公众利益考虑,获奖都是实至名归。”

蔡玉玲表示对裁决感到伤心,但认为能够用《铿锵集》编导的身份做7‧21两个报导是她的骄傲,并引以为豪。(宋碧龙/大纪元)

责任编辑:连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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