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十年首审拥枪案 纽约限携枪出门疑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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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Jack Phillips报导/谢佳宣编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周一(4月26日)决定受理全国步枪协会(NRA)支持的一项重大诉讼,该诉讼质疑纽约州在限制个人于公共场合携带隐蔽式手枪(concealed handgun)的法律或违反宪法。

拜登总统和民主党高层最近推动一系列枪支管制举措,包括:禁止“幽灵枪”(ghost guns,可以从网上购买成套零部件自制而成的枪支,这种枪支无法被追踪、无注册和列序列号)、实行强制没收枪支的“红旗法”(red flag laws),以及扩大延长背景调查,最高法院睽违十年正式对涉及宪法第二修正案的重要拥枪案件作出回应。

第二修正案明文规定,保障美国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亦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在纽约州,申请手枪许可证的个人必须出示携带枪支的“适当理由”才可获得申请,因此引起违宪争议。这起官司一路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不过,最高法院迄今已超过10年未对涉及第二修正案的重大案件进行权衡,距离最近的一次是在2008年,法院当时裁决,第二修正案保护了美国人在家中保留和携带武器进行自卫的权利。

最高法院周一在新的命令中写道:“批准诉讼文件的请求,仅限于以下问题:州拒绝上诉人为自卫而申请的隐蔽式携枪执照(concealed-carry licenses)是否违反了第二修正案。”

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被认为是最保守的法官,他曾表示,法院“普遍没有给予第二修正案列举的宪法权利应有的尊重”,并指出“如果下级法院如此轻率地对待另一边的权利,我毫不怀疑本法院会进行干预。”

在最高法院上一次驳回一起枪支案件后,同为保守派大法官的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亦表示,他希望最高法院能在不久的将来受理与第二修正案有关的挑战。

NRA周一称赞最高法院受理案件,并将该案描述为挑战“纽约的限制隐蔽式持枪执照制度”。NRA表示,这将是“最高法院确认大多数州已经认为的事实,即个人拥有在家以外自卫的权利。”并指出,州政府不应该要求守法公民证明他们处于危险之中,以获得执照许可来行使受宪法保护的权利。

提起诉讼的罗伯特·纳什(Robert Nash)和布伦丹·科赫(Brendan Koch)都曾在纽约州申请携带手枪自卫的执照被拒绝。根据地区法院的判决,他们两人都没有适当的“特殊或独特危险”理由以携带手枪。

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日前呼吁最高法院不要批准此案,并表示“纽约法律直接推进了州在保护公众免受枪支暴力方面的重要利益。”

她表示,几百年来,纽约法律受到了州和地方在管制公共场合携带枪支上的支持,自1913年以来,就以同样的基本形式存在。

《大纪元时报》已联系詹乐霞的办公室要求置评。

预计最高法院将在下个会期审理此案。该案件是“纽约州步枪手枪协会诉基思·科列特(Keith Corlett,州警察局局长)”,编号20-843。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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