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购东京奥运转播权予五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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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报导)特首林郑月娥昨早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政府已成功购入东京奥运转播权,将交由5间本地电视台免费播放。

林郑月娥表示,民政事务局自去年已经与奥运播映权持有人商讨有关事宜,并于上周五(7日)达成协议,购入香港地域的转播权。政府已经安排5间电视台转播东京奥运,包括3间免费电视台:无线电视、Viu TV、奇妙电视,及两间收费电视台:有线电视及Now TV。

电视台虽然可以免费转播,但要自行承担制作费,包括宣传节目以及精华片段等,当局规定电视台须免费让市民观看赛事,一定要规定播放香港运动员的比赛,以及一定的播放时数等。

香港电台则不获转播许可,由5间电视台制作每日精华片段交予港台播放。林郑声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港台都认为,港台转播奥运节目所需的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故搁置了港台转播奥运的议题。

对于购入转播权的费用,林郑月娥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只形容有关费用合理,又称较过往转播费用低,她表示,若东京奥运最终无法举行,政府可获全数发还费用。购买转播权的费用由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体育部分”拨出,现时该基金“体育部分”存有26.2亿元。根据资料,2012年的伦敦奥运香港转播费用为1.2亿港元,2016年的里约奥运为1.5亿元。

民主党资讯科技及广播政策副发言人冼卓岚质疑,香港电台没有能力转播东奥的说法。他指港台过去亦有不少转播体育赛事的经验,例如港台曾于2019年直播本港贺岁杯足球赛,亦曾于2014年仁川亚运期间制作节目“亚运直击”,认为若港台善用频道,亦有能力直播体育盛事。

冼卓岚指,政府运用公帑让全港市民均有机会观赏体育盛事和支持本地运动员本属乐事。然而,商营电视台可从中赚取广告收益,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却不获播放权,则令市民感到奇怪。他批评因政府一己偏见,令市民少了一个选择观赏奥运赛事的渠道,情况并不理想。忧虑若港台员工无法参与奥运,港台“无能力的印象”便会因员工无法汲取经验,变成恶性循环。◇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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