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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时期死亡受难者 每人赔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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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27日表示,已拟定“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报请政院,威权统治时期遭死刑、击毙、刑求致死、缉捕致死或失踪的赔偿金额,从原1000万元调高至1200万元,没收财产返还将采原物返还原则,两总额共284亿元。

促转会说,过去政治犯关押最高赔偿金是550万元,与死亡金额600万元仅50万差距,因此提高死亡赔偿到1000万元,公告后,各方意见下,再提高到1200万元。草案通过后,已领旧制赔偿金,照新制可再补领差额,估计赔偿新制金钱赔偿共需236亿元、没收财产返还48亿元,国家赔偿金额共284亿元,盼政府编列预算,及待收归国有的不当党产支付,目前已将草案报请行政院核定中。

在没收财产返还部分,促转会规划以“原物返还”为原则,若原财产灭失、不能或不宜返还时,改以金钱赔偿,已转售给善意第三人的财产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行政院党产会认定中华救助总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名下公告现值8亿余元不动产须全部移转国有,救总不服提行政诉讼、声请停止执行,最高行政法院本月24日裁定,北高行原审准许停止执行的裁定予以废弃;党产会表示,该案不属金钱动产移转,国有财产署办理移转登记,将救总名下不动产,全部移转登记至国家名下。

党产会统计,救总名下35笔不动产,将直接移转国有的土地有3329坪、建物4318坪、车位349坪,公告现值新台币8亿352万元,一年可以收租4900多万元。党产会所下行政处分当中,有救总、中广土地、妇联会美龄楼不动产须移转国有。以不动产来讲,救总案将会是国家第一次将不当党产“不动产”收归国有。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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