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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通过新法改革选举? 学者:终结民主自治

图为华人民主书院董事主席曾建元资料照。(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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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报导)针对香港通过“爱国者治港”选举新法遭批反对声音将被消失,华人民主书院董事主席曾建元说,新的选举条例看不到《基本法》循序渐进、逐步推动普选的精神,且立法会直选席次只剩1/5,加上《港区国安法》强化政治审查、收缩泛民主派参政空间,香港的选举改革,彻底终结香港民主自治

香港立法会5月27日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订草案》。曾建元对《大纪元》表示,《基本法》规定香港人民2007年可自行决定是否改变香港选举制度改采双普选,而且循序渐进以推动双普选为目标,新的选举条例看不到《基本法》循序渐进、逐步推动普选的精神,这次选举改革离普选更远。

香港立法会分成建制与民主两大阵营,选举方式包含区域选举与功能界别选举,前者由选民直选,后者由行业或界别选出的代表投票决定。香港特首也不是由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而是由选举委员会提名和投票产生。2019年反送中运动诉求双普选,就是希望立法会议员、特首由选民直选。

曾建元指出,区域与功能界别选出的议员席次比例是1:1,也就是半数席次由直选产生。但新的选举条例虽然扩大议员席次,却把直选名额缩小为1/5,全部立法会议员席次只剩1/5直选,立法会席次新的设计,违背普选精神,离循序渐进推动普选更加遥远。

至于特首选举改革问题,曾建元说,还是维持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丝毫没有碰触、检讨未来推动特首普选的可能性,顶多扩充选举委员会的名额,但意义不大,因为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不是经过选举产生的,由一个非民选机构扩大名额来选特首,不代表选举民主。

法律依据剥夺参选资格 违反基本人权

现行香港立法会选举另一特点是参选人资格由选举主任审查决定。曾建元说,参选是基本人权,而选举主任是选务机关行政人员,因为随便剥夺参选者的基本人权,引起非常大的争议。在新举选法中改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合议共同认定,看起来比较合理,但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员选任掌握在香港政府、特首手上,权力还是大到可以剥夺参选者的参选资格。

“更根本的问题在于他们剥夺参选者资格的法律依据。”曾建元表示,《国安法》通过之前,参选者资格的认定是依照《基本法》与《宣誓条例》。《宣誓条例》规定参选者必须宣誓效忠《基本法》,发生梁颂恒、游蕙祯立法会宣誓风波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释法,解释《宣誓条例》中的宣誓本身要真诚,如果嘴巴讲但态度不真诚,不算完成宣誓。

曾建元表示,2020年黄之锋登记参选立法会议员被剥夺参选资格,选举主任用人大的释法精神认定黄之锋签署效忠《基本法》不真诚,理由是从黄之锋过去的言行,反对《基本法》、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香港独立分裂意识。

曾建元指出,《港区国安法》通过之前,选举主任已经在审查参选者的政治态度,现在变成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来进行审查,且法律依据又多了《港区国安法》,对非建制派更加不利。如果通过审查当选了,还会面临宣誓就任态度是否真诚的问题。不管参选或当选,都充满政治审查风险。

政治审查变本加厉 限缩民主派参政空间

香港这次选举改革,在《港区国安法》架构下进行。曾建元表示,变本加厉强化本来就存在的政治审查。《港区国安法》一方面容许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参选资格,同时也容许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针对参选者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言行进行法律追究、时事侦查,甚至移送到国安法庭审判。

“泛民主派可以说人人自危”,曾建元说,因为《港区国安法》的4种国家犯罪界线相当模糊,就算最终审判结果不成立犯罪,但是受到国安调查、侦查等过程,对个人造成心力交瘁,整个大环境、制度对泛民主派、异议者或被认为不爱国者完全不友善,且处处陷阱,随时可引人入罪。在《港区国安法》架构之下调整选举制度,完全收缩了泛民主派参政空间。

曾建元提到,泛民主派过去在立法会区域选举当中都拿到多数席次,但因功能界别选举由建制派全包,所以立法会一向都是建制派占多数,新的选举制度就算反建制派把普选席次全部拿到手上,也只有1/5,也就是未来民主派在立法会完全没有发挥空间,这次选举制度调整终止、终结香港高度自治、有限民主。

粤港澳大湾区计划 崩溃一国两制

对于香港选举改革是否彻底终结一国两制?曾建元表示,当然。香港一国两制精神已荡然无存。一国两制至少让香港保有法治,高度自治之外,行政特首虽是区域小圈子选举产生,民主派在立法会当中还有一定的声音、运作空间,但这次选举制度改革,民主派最多只剩1/5普选席次,候选人参选资格也可能因过去反共言行被剥夺,立法权行使空间更加限缩。

曾建元也指出,香港过去司法独立傲视东亚或华人社会。但香港的人权宪章《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是保障人权两公约的香港本地化,如果抵触《港区国安法》也视作无效。香港司法必须依《港区国安法》与人大释法审判,人大释法或《港区国安法》把法律当作统治工具,和原来香港法治精神大相径庭,导致香港的司法审查权不仅受限,保障人权的作用也彻底消失。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计划让香港完全内地化、一国两制彻底崩溃。曾建元提到,除了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澳门与香港三地行政协作体系影响香港高度自治权,大湾区计划也透过地方建设、交通建设,鼓励香港人移民到广东省居住,因为港人大量移居广东,跟广东更加融合,导致香港社会或文化的独特性,在粤港澳大湾区整合以及生活圈建构当中慢慢消退。换言之,一国两制所建立的无形边界,已被实际生活空间的总和打破。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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