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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弑母案无罪惹议 高院逆转改判无期徒刑

梁姓男子被控砍下母亲头颅从12楼抛下,一度无罪遭撤销,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14日宣判,判他无期徒刑。图为梁男(左)14日提讯出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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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桃园市一名梁姓男子2018年吸食毒品后与母亲发生争执,竟将对方斩首,震惊社会。虽然一审鉴定后认为他犯案时辨识行为违法能力明显降低,判处无期徒刑;但二审却认定他“完全丧失”行为辨识能力,因此改判无罪,引起社会哗然。不过,高院更一审14日再改判无期徒刑。

全案源于梁男于2018年10月某日晚间吸食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后,疑似因精神不稳而与母亲发生口角,竟持菜刀砍杀37刀致死后斩首,警方到场时他仍精神状态不良、胡言乱语;检方事后依涉犯“家暴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将梁男提起公诉。

桃园地院一审委请桃园疗养院进行精神鉴定,认为梁男犯案时的辨识行为违法能力明显降低,因此依法判处他无期徒刑。不过,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梁男行凶时因吸食安非他命和卡西酮类毒品,完全丧失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因此逆转改判无罪;且不必施以监护处分,仅责付给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当庭释放,引发社会哗然。

随后梁男因另案发监执行,高检署也提起上诉;而最高法院认为,台大医院精神鉴定报告及法医研究所函文都未说明梁男犯案前是何时吸毒,且高院也未传唤鉴定人说明、未再行鉴定,就直接认定梁男行凶时可能处于毒品作用最强期间而欠缺辨识能力,未尽调查职责,理由也欠完备,因此收案仅11天就火速撤销判决,发回更审。

而高院刑事庭发言人黄玉婷14日指出,据函询台北荣总结果得知,使用卡西酮类物质后,约“30至90分钟”可能产生影响人体的最强作用;而比对梁男施用毒品后产生精神障碍的时间,并无证据证明他行凶时是处于使用卡西酮类物质后可产生影响人体的最强作用时期,因此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另外,刑后无监护必要。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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